違規炒股爲何屢禁不止?業內建議多舉措圍堵,構建預防違規“屏障”
國都證券原總經理違規持有“成大生物”8萬股,全部賣出後虧損近131萬;有17年證券從業經驗的券商老員工違規炒股近十年,累計虧損超58萬……2025年剛開年,多地證監局就開出批量罰單,揭開了多起證券行業違規炒股案例的細節。
作爲證券領域違法違規行爲的高發地帶,從業人員違規炒股一直遭遇着監管“重拳”。其中,在2024年,招商證券多名從業人員違規炒股,被證監會集中查辦,最終63名員工遭罰,涉及金額達8173萬元,公司原總裁熊劍濤被終身禁入證券市場。
另據第一財經記者梳理,因違規炒股被罰的券商中,有的存在多名員工“觸紅線”的情況,有的因高管違規炒股,公司同步遭罰。從被罰主體來看,券商分公司或營業部往往是違規炒股“重災區”,涉事員工多爲營業部投顧、營業部經理等。
監管三令五申之下,仍有從業人員鋌而走險,被罰案例亦層出不窮,背後癥結何在?監管應如何進一步發力?
“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最爲核心的問題還是‘利益驅使’。”華東政法大學國際金融法律學院教授鄭彧對第一財經表示,若上述人員在從業過程中接觸到相關未公開信息,且意圖利用這些信息進行證券買賣,將是一種更爲惡劣的違法行爲。
員工違規炒股頻現,也暴露出券商內部管理和外部約束機制的有待健全。記者瞭解到,目前券商對此採取定期抽查、系統監測等手段,嚴防員工“觸紅線”。
違規炒股遭批量處罰
2024年依然是嚴監管之年,證監繫統全年開出的罰單中,多張開給了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
第一財經據公告不完全統計,2024年,因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受到處罰的券商涉及招商證券、國元證券、銀河證券、財達證券等多家,多名相關責任人被“點名”。
招商證券的處罰曾備受市場關注。因多名員工違規炒股,該券商遭證監會重罰,從公司、公司時任多名高管,再到六十餘名員工,均被採取監管措施。
證監會官網顯示,針對招商證券多名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等違法違規行爲,該會對63人作出行政處罰,合計罰沒8173萬元;對1人作出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將1人涉嫌內幕交易行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46人採取行政監管措施,其中擬對3人採取認定爲不適當人選,對5人採取監管談話、38人採取出具警示函。
招商證券時任總裁熊劍濤被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公司董事長被出具警示函、2名時任合規總監遭監管談話,招商證券也被啓動內部問責。
還有部分券商或相關責任人因違規炒股多次被“點名”。
銀河證券多名員工存在違規炒股行爲。先是在2024年10月,江蘇證監局披露了對原銀河證券工作人員韓某明的行政處罰,因其在營業部任職期間多次利用家人的證券賬戶進行股票交易,累計虧損超76萬元,最終被處以8萬元罰款。而後,同年12月初,廣東證監局披露的罰單顯示,銀河證券從業人員謝某旺違規炒股,虧損近20萬元,最終被罰款5萬元。
隨着罰單落地,券商員工違規炒股的細節隨之曝光。
有人違規炒股長達十年。據深圳證監局1月3日披露,譚睿自2007年7月至今爲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在2014年8月8日至2023年12月11日期間操作“姚某某”證券賬戶,持有買賣多隻股票及可轉債,累計虧損約58.5萬元。
有人虧損超四百萬。天津證監局2024年3月底稱,平安證券天津分公司財富經理邊書元在職期間利用自有資金及他人資金,控制使用他人賬戶違法買賣股票,合計交易金額約3.29億元、虧損超474萬元,被處以10萬元罰款。
再向前追溯,證監會披露數據顯示,2019年至2023年共查辦67起從業人員違法炒股案件,對139人作出行政處罰。
利益驅動,違規炒股屢禁不止
監管頻頻出重拳,券商員工違規炒股爲何屢禁不止?
鄭彧認爲,利益驅動是首要因素。他說,證券從業人員身處市場最前線,有“春江水暖鴨先知”的便利,使其更願意在市場行情低點時違規進場交易。
“在這個過程應當辯證地看待‘利益’的類別。”他分析稱,若證券從業人員能夠在從業過程中接觸到相關未公開信息而意圖藉此進行買賣的,是一種更爲惡劣的違法行爲;另一類則是因爲看到其它金融機構人員可以買賣股票而存在攀比、不滿等心態的,抱着“偷偷摸摸不會被發現”的想法進行交易的人員,即抱有“法不責衆”的僥倖心理。
對此,機構採取多種手段,嚴防員工違規炒股。
有中型券商內部人士曾告訴記者,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屬於員工執業行爲管理範疇,其所在機構會對此定期開展檢查。
“從入職就查,登記直屬親屬信息。如果有不合規情況,要清理之後才能入職。入職後每年要籤一次廉潔從業承諾書,每半年查一次賬戶。”他說,技術上,券商員工的手機、電腦編號均有登記,有炒股行爲將被很快監測到。
“交易室不允許帶手機進,對於員工炒股的合規風控是很嚴格的。”另有券商人士表示。
針對證券從業人員炒股的監管,也在層層升級。
去年年中,多家券商傳出對員工及親屬賬戶進行比對調查的消息,並稱要“倒查五年”或“倒查三年”,據第一財經此前報道,監管部門並未主動組織針對券商從業人員及親屬股票賬戶的全面倒查。
員工違規炒股,所在券商將受到波及。早前,就券商文化建設評估,中國證券業協會進一步明確評估指標。按照新口徑,券商從業人員違規炒股的,券商或將在自評時被扣分。
監管升級,要求更細化、更嚴格
目前,針對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處罰的法律依據是什麼?處罰的輕重程度如何?
鄭彧稱,針對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最早的依據是我國證券市場建立初期發佈的《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1998年《證券法》頒佈時沿用了該條例的要求,2019年《證券法》第二次修訂時對部分規定進行了調整。
“如果證券從業人員所參與股票的交易是未公開的信息,那還有可能因爲涉及內幕交易或者‘老鼠倉’而受到有關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信息的處罰,甚至因爲觸犯刑法而被刑事追責。”他說。
近年來,針對違規炒股的監管尺度是否有變化?
總體來看,鄭彧認爲,證券監管部門對此的監管態度未發生根本性變化,對從業人員違規炒股歷來都是從嚴把握、嚴格要求。
他也觀察到,對於違規炒股,監管的細化要求越來越爲嚴格。例如,證監會在2022年出臺《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了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證監會規定,從事證券、基金和未上市企業股權投資,從2024年起,證監會加強了對於證券從業人員名下所有手機、電話號碼的信息登記、備案的工作。
“目的就是要構建起一道預防證券從業人員違法違規炒股的事前屏障。”他說。
目前,針對違規炒股的處罰力度如何?
北京冠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普傑告訴記者,對從業人員違規炒股的處罰,需要根據違法行爲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綜合評判,證監局會本着與違法行爲相適應的原則作出處罰。
“目前對違規炒股的處罰實際上是不輕的,處以交易金額等值以下的處罰。”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告訴記者。“只是日常看到的部分案例,可能在處罰過程中沒有被頂格處理,顯得似乎處罰較輕。”他認爲。
那麼,如何進一步整治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
許峰認爲,核心是處理好具有利益衝突的從業人員的股票交易問題。“一概堵截可能會讓有些人員通過其他渠道進行股票交易,加大了監管的難度。”他建議,針對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的監管,可視是否存在利益衝突分類監管——對確有利益衝突並可能導致違規行爲發生的,採取禁止措施;對可能沒有利益衝突的從業人員交易,可以適當放寬要求。
鄭彧認爲,違規炒股根本上是一種利益驅動下的自利行爲。對於這種行爲,可以借鑑行爲經濟學的一些研究成果,從“成本-收益”的因素引導、調整行爲人的行動決策。
他認爲,應“堵疏結合”。“堵”即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通過執業准入資格的事前教育、執業過程的事中監督、違法後果的事後處罰加大違規炒股行爲的違法成本,建立證券從業人員不敢違規、不能違規的紀律基礎;“疏”即在炒股禁令下對證券從業人員進行良好的正向激勵,打造證券從業人員工作成績與個人績效得以匹配的商業環境和競爭環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