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學生諮商 不用家長同意

立法院院會29日三讀通過《學生輔導法》修正草案,立委呂玉玲(後排右起)、萬美玲、柯志恩、徐欣瑩等人在議場內拿着標語合影。(姚志平攝)

《學生輔導法》自2014年制定公佈實施迄今,睽違近10年未檢討修正,立法院7月8日初審通過《學生輔導法》修正草案,並於11月29日三讀通過,其中,三讀條文明定,對未成年學生執行輔導諮商業務時,經該學生同意,得在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下執行。

2014年鄭捷事件後,各界開始重視心理問題,通過《學生輔導法》。然而,學生的心理健康問題似乎越來越嚴重,《學生輔導法》29日三讀通過,增加校園專業輔導人力。未來人員調整編制高中以下學校,國民小學專任輔導教師編制調整爲20班以下置1人,每滿20班增置1人;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編制調整爲12班以下置1人,每滿12班增置1人,預估修法後國民中小學將再增加603人,總數達5942人,以提升各校輔導人力量能及資源。

高中以下學校主管機關學生輔諮中心除依所主管學校數每20校置1人外,增列以學生總數4500至5000人置1人規定;另教育部得考量特殊情況,在校園專業輔導人員總數6%範圍內,依需求核予特定主管機關外加人力,修法後至多可增192位,較現行增加約30%。大專校院專業輔導人員生師比,也由1200比1修正爲900比1,預計增加216位。

本次修法納入《聯合國權利公約》精神,增訂維護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做爲學生輔導原則條文,修法條文明定,當學生輔導涉及不同主體之間權力衝突時,應優先考量兒少權益保障,採取符合兒少最佳利益之解釋。

教育部表示,這次修法以合理配置輔導人力、調整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任務、增訂維護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作爲學生輔導原則、強化跨專業、跨處室統合及相關人員專業知能,以提升學生輔導品質與成效,維護學生身心健康爲主要方向。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認爲,如果當事學生同意接受輔導,就沒必要經過家長同意,因爲現實狀況時常是,若家長具有家暴或兒虐的傾向,他們不會同意讓自己的孩子接受輔導,這次提出修法只要學生同意,不需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就可以得到相關協助。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表示,學生輔導法終於修正通過,也會增加專輔教師的人力,解決低薪和人力流失問題,這次修法可以通過,感謝朝野合力協助。專輔人員應該要合理調薪,爲了讓這部法早日修過,以附帶決議的方式,要求行政院同意給予專輔人員適時的調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