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將於12月2日起施行

11月7日,在今天召開的商務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新聞發言人表示,近日,商務部等6部門發佈了《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新規降低了戰略投資門檻,拓寬了投資渠道,將於12月2日起正式施行。商務部新聞發言人何詠前表示,新的《辦法》增加允許外國自然人實施戰略投資。適當放寬外國投資者境外資產要求。對以定向發行、要約收購方式實施跨境換股的,允許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爲支付對價。將以協議轉讓、要約收購方式實施戰略投資的持股比例要求從10%降低至5%。將外國投資者的持股鎖定期由不低於3年調整爲不低於12個月,如果今後證券市場有關規定對鎖定期有新要求,則需要從其新規。(財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