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勞、職災保費若遲繳 恐挨罰鍰
勞保局提醒,投保單位如未收到保險費繳款單,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線上補單,或透過電話(撥打02-2396-1266轉分機3111)、書面(註明「保險證號」、「單位名稱」及「補單年月」逕寄勞保局,地址: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方式補單,或可至勞保局及所屬各地辦事處臨櫃申請補發繳款單。
勞保局說明,保險費以日計費按月開單,不分大小月,每月概以30日爲計算標準,勞工保險費=月投保薪資×勞工保險普通事故費率×加保天數÷30×負擔比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爲月投保薪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率× 加保天數÷30 ×負擔比例,而有一定僱主之被保險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全額由投保單位負擔。就業保險費=月投保薪資×1%×加保天數÷30×負擔比例計算;工資墊償基金提繳費=投保單位適用墊償的投保薪資總額×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