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薪資所得應扣除自提勞退 以免勞工多繳稅

據勞保局統計,截至2021年年底,我國有83萬4645人選擇自行提繳退休金、佔全體勞工比率已超過10%,且比率多選擇最高的6%,平均提繳率達5.65%。

勞保局表示,爲了鼓勵勞工參加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勞工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的金額,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因此,事業單位向國稅局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時,應將勞工於年度內自願提繳退休金金額,正確填報於「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且給付總額欄位須全數扣除該自願提繳金額。

勞保局舉例說明,如勞工2022年度每月工資總額爲4萬元(提繳工資歸級應爲4萬100元),年終獎金2個月,則2022年度薪資所得爲56萬元(4萬元x14個月),如果員工每月自願提繳6%退休金,則去年度扣繳憑單「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應填報2萬8872元(4萬100元x6%x12個月),所以,事業單位爲勞工開立之扣繳憑單給付總額欄位應填報53萬1128元(56萬元-2萬872元)。

勞保局提醒勞工朋友,如在前一年度內有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務必要記得在今年報稅時,再次確認自願提繳金額是否已自當年度個人薪資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如未扣除或金額有誤,請儘速洽事業單位向各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以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