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2次民調 法務部:7成以上民衆持保留態度
法務部就通姦罪存廢問題在102年4月、5月分別委託專業民意調查機構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反對廢除通姦罪比例分別爲第1次民調82.2%,第2次民調77.3%,這代表多數民衆仍對通姦除罪化持保留態度。
▼通姦除罪化法務部長曾勇夫曾表示不預設立場,2次民調則顯示有7成以上民持保留態度。(圖/資料照片)
法務部表示,近年來刑法通姦罪存廢問題引發廣泛討論,是否以刑罰制裁婚姻外性行爲,各國立法例並不相同,贊成或反對除罪者亦各有其論述之依據。有鑑於刑法通姦罪規定有無維持之必要,涉及國民法律感情及對於善良風俗、倫理秩序之評價,所以,法務部在102年4月委託民意調查,調查結果顯示82.2%的民衆不贊成廢除通姦罪,只有16.8%民衆贊成廢除通姦罪的規定。
法務部指出,這次調查結果經媒體批露後,部分學者及民間團體認爲調查題目未提供充足之資訊使受訪者瞭解目前民法對於通姦行爲之相關規定,易使民衆誤認爲刑法通姦罪系維繫家庭制度之唯一方式,且未規劃通姦罪除罪之配套措施,以瞭解民衆對於通姦罪除罪之接受度。
爲符合民意調查結果的客觀性及公信力,以作爲修法評估之重要參考,法務部乃在102年5月再委託民意調查,參考各界對於4月民意調查題目的見,先使民衆瞭解目前刑法、民法對於通姦行爲之相關規定,再就贊成及反對通姦除罪之主要理由詢問民衆接受度,並納入性別平等原則及國際修法趨勢之問題,且就通姦行爲民事責任可能之修正方向(包含增訂定額損害賠償以解決不容易證明損害金額之問題、增訂得請求通姦者及相姦者道歉之規定)詢問民衆對於廢除通姦罪之看法。
調查結果顯示,77.3%民衆不贊成廢除通姦罪,即使在民法修正而有配套措施情形下,仍有將近7成民衆反對廢除通姦罪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