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賀涉竄改過期肉品期限 負責人繳300萬獲緩起訴

新北地檢署。(翻攝自Google Map)

新北市三重區統賀冷凍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竄改進口肉製品有效期限,新北地檢署2017年將負責人張曜忠及6名員工緩起訴處分,張男得上繳國庫60萬元,員工支付國庫3到5萬元不等,卻遭高檢署駁回續查,檢方今重新偵查終結,提高張男緩起訴金至300萬元,員工則提高5到15萬元,另得接受3小時法治教育。

新北市衛生局2017年5月接獲檢舉,統賀冷凍食品有限公司爲了延長效期、減少損失,竄改「去骨牛肉(草飼和牛前腿心)」、「去骨牛肉(草飼和牛背肩)」、「草飼和牛帶骨牛小排」及「一級羔羊排」等產品效期,會同新北市調查處兵分三路展開搜索,查獲問題產品約1萬260公斤。

檢方考量張男坦承認罪,也與下游廠商達成和解,並公告賠償消費者2倍價格,2017年依詐欺、虛僞標記罪嫌,予張男及6名員工緩起訴處分,張男得上繳國庫60萬元,員工則支付國庫3到5萬元不等,但高檢署以須再調查商品流向、緩起訴處分金過低等發回續查。

新北地檢署續偵後今重新偵結,認爲張男已履行企業責任並付出相當代價,經函詢食安署與新北市衛生局,認爲目前無文獻指出過期食用牛肉在符合冷凍規定下,對人體健康有損害之虞。

此外,因主管機關新北市衛生局也同意維持7人緩起訴處分,因此檢方將張男的處分金提高至300萬元,其餘6名員工則提高爲5萬元至15萬元不等,另得接受3小時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