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R烏龍判決 侵害人權釀冤案

圖/本報資料照片

中華人權協會及中華民國臺灣法曹協會日前舉辦「2022年焦點人權研討會-有價證券的正名與人權保障」,針對爭議多時的臺灣存託憑證(TDR)有諸多討論。會後也發新聞稿表示,臺灣是法治國家,法院判刑必須依照法律,然而TDR至今是否被納入證券交易法仍不明確,主管機關應儘速修法。同時促請金管會及司法機關重視人權,不可漠視憲法「罪刑法定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進而對法律修正前未涵蓋的投資行爲寬鬆解釋,以有爭議的行政命令對投資人以刑事責任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