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大陸17年「戶籍都變對岸」 陳由豪竟跨海求法院判無罪

陳由豪隔海遞狀,聲請法院開庭判無罪。(圖/資料照)

記者王致凱臺北報導

前東帝士集團負責人陳由豪因淘空公司及欠稅4億餘元,17年前逃亡大陸後取得大陸地區人民身分,於2012年被控損害債權,遭法院通緝至今。陳認爲同案被告日興已無罪確定,隔海聲請法院開庭判他無罪。臺北地院認爲,陳由豪是否有其他犯罪,仍須調查認定,但陳從來不曾出庭,因此駁回聲請。可抗告

身系多案的陳由豪2002年8月29日出境後滯留大陸,於2009年2月9日取得大陸地區人民身份,同年6月被臺灣戶政機關廢止戶籍登記。陳涉及的多起案件陸續通緝時效期滿,僅剩下損害債權案遭臺北地院通緝。

同案被告吳日興今年7月獲法院判決無罪,陳由豪自認也無罪,因此向臺北地院遞狀聲開庭審理。法院裁定,雖然吳日興無罪確定,但陳由豪是否涉犯其他法條,仍須經過調查,無法僅憑現存卷證就認定無罪,陳由豪的審判結果不受吳日興的判決拘束,且陳未曾到庭應訊過,因此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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