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買溏心蛋挨罰5萬元 男想抵扣2萬提告敗訴

一名江姓男子委託貨運公司在2022年間向關務署臺中關申報輸入「刷具」1批,經臺中關人員儀檢有異,現場開箱查驗發現是「糖心蛋」及「通用營養土」,因此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5萬元。江男不服提告,主張已受到緩起處分,應抵扣2萬元,裁罰有違比例原則。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認爲無理由,判他敗訴,可上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江姓男子委託貨運公司在2022年間向關務署臺中關申報輸入「刷具」1批,經臺中關人員儀檢有異,現場開箱查驗發現是「糖心蛋」及「通用營養土」,因此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5萬元。江男不服提告,主張已受到緩起處分,應抵扣2萬元,裁罰有違比例原則。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認爲無理由,判他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江姓男子主張本件是他太太使用他的帳號在淘寶網購買檢疫物而違反規定。太太已向檢察官坦承她是實際購買人,經檢察官爲緩起訴處分,兩人均分別繳納緩起訴處分金1萬元,請考量他並非逃避責任,兩人誠實面對檢察官偵辦,卻遭到更重處罰,有違比例原則。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辯稱,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3項規定,將江男已支付公庫之緩起訴處分金1萬元自罰鍰5萬元中扣除,因黃男與其太太是不同行爲主體,法律上應分別以觀,故他主張其與太太皆經檢察官爲緩起訴處分,已向公庫支付緩起訴處分金共計2萬元,請求予以扣抵2萬元等語,於法無據。

法院認爲,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以原處分對江男裁處罰鍰5萬元,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3項規定僅扣抵江男所支付之緩起訴處分金1萬元,並無違反比例原則。

此外,從緩起訴處分書內容可知,江男與太太均爲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之刑事案件被告,經檢察官諭知應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各」向公庫支付緩起訴處分金1萬元。

而本件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違章行爲人僅爲江男1人,江男與其太太在法律上既系不同的權利主體,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以原處分裁處罰鍰5萬元,並依法抵扣已支付緩起訴處分金1萬元,自無違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