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指引出爐 環境部揭企業「2行爲」涉漂綠

環境部26日發佈「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並指出如僅宣傳產品環保效能的正面資訊、隱藏負面資訊的「選擇性的資訊揭露」或是如只購買碳權等「象徵性的行動」,卻未伴隨任何有意義行動都涉及漂綠。(林良齊攝)

多國設定2050淨零碳排目標,有許多企業也響應並推出號稱「碳中和產品」,但外界仍難得知是否爲漂綠,環境部26日發佈「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並指出如僅宣傳產品環保效能的正面資訊、隱藏負面資訊的「選擇性的資訊揭露」或是如只購買碳權等「象徵性的行動」,卻未伴隨任何有意義行動都涉及漂綠,環境部政務次長施文真表示,不會主動查覈市面產品,但民衆可以來申訴,環部將公告周知查覈結果。

依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指出,可宣告碳中和包括「產品或服務碳中和」及「組織碳中和」,且要遵盤查、減量及抵換等原則,且盤查產品或服務碳中和應涵蓋範疇1(直接排放)、範疇2(間接排放)及範疇3(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等,組織碳中和會至少涵蓋範疇1(直接排放)、範疇2(間接排放),減量應採行最佳可行技術,若要抵換則應儘可能減少碳中和的排放量,最後視需求才能透過註銷減量額度補償以達碳中和。

「不是買了碳權就叫碳中和」,施文真說,但目前指引仍僅是自願性指引作法,不會核發證明或標籤,但若有企業誇大不實宣傳,則會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消費者可以要求企業揭露盤查資訊或向公平會檢舉廣告不實,公平會也會向環境部徵詢。若民衆向環境部檢舉,則環境部會查覈該公司是否符合指引規範,並且公告周知。

目前有部分國家針對不實宣傳碳中和祭出罰鍰,施文真提及,每一個國家管制方法不同,會優先先透過對話及評鑑機制等管理,是否會要入法強制規範宣告碳中和則要觀察接受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