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跨國司法互助成效 監委:國人犯罪應受司法審判及社會公評
監察院外交及僑政委員會高涌誠委員於22日年度巡察行政院會議中,針對政府推動跨國司法互助之作爲及成效,以西班牙電信詐欺案爲例,提出詢問。高涌誠表示,本案國人雖涉詐欺犯罪,應受司法審判及社會公評,惟中國大陸在人權紀錄方面受到質疑,其引渡及審判恐侵害我國人民獲公平審判及多項基本權利。
高涌誠對案情略以說明,2016年12月13日西班牙破獲一個近300人的詐騙集團,其中219名爲臺籍嫌犯。據報導,該集團成員從西班牙打電話詐騙住在中國的受害人,透過種種方式取得他們信任後將錢轉帳至特定帳戶。
高涌誠表示,2017年初中國大陸以被害人皆居住於中國之民衆爲由,援引中西引渡條約,向西班牙政府提出將臺籍嫌犯送往中國大陸進行刑事審判之行政與司法程序之要求,獲西班牙政府同意。涉案國人透過當地律師對於引渡之行政處分提出行政訴訟,惟西班牙法院於2017年底判準中國之請求,並於2018年5月將其中2名涉案國人送往中國大陸。
高涌誠指出,2018年5月18日聯合國人權專家高度關切西班牙政府將本案嫌疑人引渡到中國大陸之決定,因爲這些遭控詐欺之人士在中國可能有遭受酷刑、不當對待或被判死刑的危險;專家並呼籲應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禁止酷刑公約》(CAT)等,立即重新審視相關引渡決定。西班牙隨後雖已停止執行引渡其餘200多名涉案國人,惟相關法律程序之進行仍不利於我國人;西班牙及我國人權NGO團體均向聯合國提出緊急救援,並提供在臺家屬必要之協助。
高涌誠表示,西班牙行政及司法程序尚未完成,我國國人在未經審判定罪前,恐遭長期羈押達四年,與實際依詐欺罪定罪可能之服刑期間相比顯失相當。又據部分涉案國人在臺家屬表示,他們當初前往西班牙系應徵合法工作,到當地後護照卻遭集團扣留、行動自由遭拘束,可能因此勉強配合犯罪集團犯行,且據聞甚有數人因不願配合而遭集團囚禁,疑涉有跨國人口販運情事。
由於本案牽涉面向甚廣,仍待多項專業資源整合、國內外多方溝通協調及進行國際司法訴訟程序。高涌誠委員因此建議行政院應設跨部會專案小組,統籌外交部、法務部、大陸委員會等相關部會處理。此外,政府於國際層級司法救濟之外,建議與具國際人權救援經驗之國內人權NGO團體合作,協助涉案國人向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或禁止酷刑委員會提個案申訴。
對此,外交部吳釗燮部長迴應,該部刻正結合警政署、調查局及大陸委員會等等機構跨部會平臺討論。一旦外交部獲得我國人涉及詐騙或其他犯罪事項而遭到拘留,外交部將會行使領事探視權,並依國籍管轄權的原則盡力協助引渡國人返臺。至於西班牙的案例,如同高委員所提,該部前已於107年4月28日協助向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公室遞交申訴狀,並獲正面迴應,將持續密切關注後續發展。
法務部蔡清祥部長表示,就成功引渡海外涉案國人返臺上,該部與北歐注重人權之國家合作良好,將會思考高委員之建議,從人權角度思考此類案件之處理方式,並進一步瞭解是否確有幕後集團操縱人口販運的事實。大陸委員會陳明通主任委員則表示將進一步蒐集資料,來配合執行高涌誠委員的建議意見。
▲法務部長蔡清祥。(圖/記者屠惠剛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