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大特價?經部提優惠費率0元 環團批:比礦泉水還便宜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及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環團強調,碳費費率的制定應該符合減碳初衷,而非成爲企業逃避責任的漏洞。(報系資料照)

環境部擬在10月7日召開碳費審議委員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及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環團強調,碳費費率的制定應該符合減碳初衷,而非成爲企業逃避責任的漏洞,碳費應讓外部成本進行內部化,未來優惠費率卻恐怕淪爲0元與50元的「免費碳價」,勢必難以達成環境部部長彭啓明日前說的2032年40%減碳目標,甚至可能對環境與產業競爭力產生反效果。

環團呼籲,碳費審議委員及環境部應謹守立場,避免讓企業透過遊說「優惠碳價」,和經濟部裡應外合,逃避氣候責任,引入如英國氣候變遷協議、歐盟CBAM等國際經驗,制定優惠費率、高碳泄漏風險係數、起徵門檻的「落日條款」,於2030年至2035年間前全數終止,爲長期的永續發展與產業轉型創造良好的基礎。

環團說,依環境部委託倫敦政經學院(LSE)研究,以及世界銀行已設定臺灣碳費爲10美元的標準,2025年碳費一般費率應自500元起徵,優惠費率按一般費率的比例收取,而廠商能夠輕鬆達陣的優惠費率B應至少300元,且需逐年調升,碳費制度應透過建立產、官、學、民間團體等公私協力的參與平臺,進行社會、環境衝擊研究,以利儘速擬定具體的中長程規劃,且碳費應投入公正轉型、氣候調適和日常減碳作爲。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沈宜臻專員表示,美國環保署計算的碳排外部成本,每噸約爲190元美金。而臺灣環團長期倡議,碳費一般費率應至少從500元起徵。即便是在有優惠費率的情況下,優惠費率B亦不應低於300元,較爲嚴格的優惠費率A則不應低於150元,且需要逐年調升。而經濟部代表卻提出優惠費率B「50元」,及優惠費率A「0元」的「免費碳價」方案,「無法認同這種忽視環境面影響的碳定價」。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鄭泰鈞痛斥,過去環團再三呼籲,不應提供高碳泄漏風險係數值,讓高碳排的石化業、鋼鐵業及水泥業等,享有「2折」的下殺折扣,依經濟部規劃,算算排碳大戶的碳費可能連一瓶礦泉水都不如,令人遺憾憤怒。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碳費制度正式運行,總算是跨出碳有價化的第一步,然而行政部門仍須將後續的具體規劃和大家說明,如下修起徵門檻,包含何時全面起徵所有排放源;收來的碳費預計怎麼用,預算書和績效報告的提出,與如何有效的監督,並讓大衆有感願意支持碳費等氣候政策運行;臺灣未來的產業規劃與佈局爲何,哪些產業的公正轉型和氣候轉型計劃得馬上準備好?2030年後是要走向碳稅還是排放總量管制交易等臺灣碳定價制度的下一步,並規劃一系列的實證研究觀察臺灣碳費制度運行的狀況,否則現在的討論僅是紙上談兵。

林彥廷指出,由於目前的碳費規模很可能和原先理想規模有很大的差距,勢必要透過政府預算撥補或是綠色金融引導,纔有機會強化臺灣整體的氣候政策,因此未來碳費用途更形重要。碳費支用也應包括公正轉型如部分移轉到低所得家戶,減緩轉嫁效果、發展低碳科技,成爲減排的催化劑、貢獻全球綠色基金,支援發展中國家、返還給排碳大戶從業人員,降低轉型衝擊,並把碳費用於支持日常的氣候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