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10月起禁用塑膠杯 紙容器回收估增加1成
臺中市議會19日警消環衛質詢,市議員黃守達、謝志忠、張玉嬿、王立任送環保杯給副市長王育敏以及環保局長陳宏益,要求市府重視垃圾源頭減量政策。(張亦惠攝)
臺中市轄內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政策將在今年10月1日上路。臺中市議員黃守達19日質詢表示,憂心紙容器回收量會年年攀升,要求市府加強推廣環保杯跟循環杯租借計劃,從源頭減量。副市長王育敏也表達認同。
臺中市議會19日警消環衛質詢,市議員黃守達、謝志忠、張玉嬿、王立任送環保杯給副市長王育敏以及環保局長陳宏益,要求市府重視垃圾源頭減量政策,提出推廣環保杯及循環杯租借的相關計劃,節能減碳。
黃守達指出,因疫情以及外送行業盛行,造成消費習慣改變,2021年臺中市紙容器回收量計約有4萬3000公噸,去年回收量提升至4萬6000公噸,禁用一次性塑膠杯政策實施後,紙容器回收量更會隨之提升。
黃守達提醒,紙杯並非單純的紙製品,是紙加上塑膠淋膜的複合材質,除了無法與一般紙類一起回收外,回收成本較高,處理起來非常耗時耗能,容易產生額外的問題,政策的推動方向絕不能是塑膠杯跟紙杯一比一的轉換,而是應該做到真正的廢棄物源頭減量。
黃守達、謝志忠、張玉嬿、王立任表示,過去市府推動的循環杯政策皆爲間歇性以及活動性,缺乏長久的規畫,臺中市應該要有更積極的措施,10月開跑的臺中購物節或許就是一個推廣的契機,市府應整合資源推動。
環保局長陳宏益指出,減塑政策推出後,紙容器回收量評估增加10%,市府試辦請店家提供循環杯已推動2年,目前依環保署公告,今年起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門市應達總門市5%,會持續爭取環保署,或以回收變賣所得編列經費補助店家提供優惠,促進民衆使用循環杯或自備環保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