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公司化7層面規劃曝!改制擬「鬆綁費率管制」票價恐漲
臺鐵發生嚴重出軌事故,引發外界質疑「臺鐵應公司化」,不少立委、民衆都認同此改革方向,交通部初步規劃7大方向,盼透過進一步的組織改造臺鐵。改制後在保障弱勢民衆的權益與交通平權之前提下,討論費率管制之合理性並評估鬆綁,換言之,車票價格可能上漲。
交通部表示,臺鐵過去透過企業化經營,改革票務系統、推動資產開發。然而,臺鐵之組織文化仍待調整,盼透過進一步的組織改造,解決臺鐵組織管理、營運財務、安全管理問題,精進營運安全,提升整體效能,讓營運財務更健全、覓才留才更有彈性。
交通部指出,國內外組織改造,一般分爲營運結構調整(企業化)、公司化,以及民營化釋股三型態。交通部成功推動公司化或民營化的案例很多,公司化包括中華郵政公司、臺灣港務公司、桃園國際機場公司等;民營化則包括中華電信、陽明海運等。
對於臺灣鐵路管理局之組織改造,現階段建議可評估以公司化爲優先選項,朝國營公司的組織架構發展,並在與員工及工會取得共識的前提之下,進行各項公司化組織改造之工作。
交通部針對「臺鐵公司化」7大層面規劃:
一、財務負擔層面:1、由政府補貼政策性財務負擔,包括老人、身心障礙半價優待、偏鄉與服務性路線及小站補貼,以及其他政策性負擔。2、由政府承接歷史性財務包袱,包括員工退撫金、長短期債務,以及優惠退休加發薪額。財源包括:政府分年編列預算;政府設立「臺灣鐵路管理基金」,並由政府編列提撥部分基金預算;以及非營業用資產活化及處分收入。3、政府負擔鐵路基礎設施之建設與主要更新及維護項目之經費。4、資產開發更具彈性,增加收入。
二、勞工權益層面:1、政府承諾於改制期間不裁減任何員工;改制後原有員工權利義務不變,並給予員工退休優惠條件。2、持續落實與工會協商簽訂團體協約之機制。3、設計合理的組織條例及國營公司架構,要求配置合理的公司員額及人力規模,並善用附屬事業進行多元人才進用及培訓。
三、營運監理與安全管理層面:1、全面落實專責軌道監理機構之業務。2、規劃成立國營公司區域營運部門及一級安全管理業務單位。3、落實專責鐵道科技研發與認證機構之營運,推動鐵道科技產業之發展。
四、服務提升層面:推動營運服務多元化,全面檢討全國各區域與城際運輸和客層需求,提升多元化的鐵路運輸服務。在保障弱勢民衆的權益與交通平權之前提下,討論費率管制之合理性並評估鬆綁,健全臺鐵公司財務。
五、法制環境層面:與臺鐵工會協商,研擬公司化改制之基本要件及立法,納入《鐵路法》、《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以及《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條例》,依序完備立法程序。
六、資產活化層面:1、營業車輛、一等站以上車站之土地及建物,以及臺北、高雄和花蓮機廠,均作價轉投資公司財產,其餘營業用資產均歸屬政府所有。惟於國營期間20年內,歸屬政府之營業用資產,均以無償方式提供使用。2、非營業用資產之活化及處分收入,依《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條例》規定之比例,提撥繳回「臺灣鐵路管理基金」。
七、投資獎勵層面:所有作價轉投資公司之土地及房屋賦稅,均應予免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