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缺水自救 5月擬與奇美簽訂臺灣再生水交換首例

臺積缺水自救,5月擬與奇美簽訂臺灣再生水交換首例。(圖/達志影像

水情吃緊,營建署目前推動「替代履行」再生水交換模式臺積電南科廠、奇美實業臺南政府與南部科學園區等四方,最快5月初簽訂再生水交換契約,將有望成爲臺灣再生水交換首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內政部長徐國勇及營建署長吳欣修就公共污水處理廠再生水推動等計劃進行報告備詢,包括經濟部次長文生水利署署長賴建信列席備詢。

國民黨立委吳怡玎質詢表示,目前雖然有再生水,但是科學園區有反應科技廠商製程用水要求很高,寧可換水使用,認爲政府應該跨部會去協調,盤點不同廠商對於水質要求不同,能否透過換水降低用水成本,又能滿足不同需求。

營建署署長吳欣修表示,再生水透過三級方式處理,水質要能到可以給臺積電這類廠商使用,的確還有一段距離,目前在南科方式是分段處理,先提供給南科,南科再做最後一道處理,再給廠商使用,但是缺點就是管線拉太長

吳欣修表示,另外一個模式是透過「替代履行」方式,讓不同用水方可以交換用水。概念上就是距離再生水廠比較近的廠商,假設對水質要求沒那麼高,可以使用再生水,把自己自來水部分換給較遠、但對水質需求較高的廠商,由較遠廠商負擔水價差價

吳欣修表示,高科技廠商確實比較可以付得起高水價,不過換水部分涉及跨部會,還要透過院裡做跨部會協調,可能跟科技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都要協調。

營建署官員會後受訪時解釋,臺南仁德再生水廠就有相關換水規劃,奇美實業的自來水替換給南科園區臺積電,奇美實業就使用再生水做爲部分水源,奇美實業、臺積電南科廠預計5月初簽訂契約

這項模式會有2份契約,第1份爲奇美跟臺南市政府簽訂用水契約,第2份則是臺南市政府與臺積電、南科簽訂水源供應交換契約。

此案將是臺灣再生水交換首例,希望成爲未來可以參考的模式,也推動再生水發展

營建署官員表示,替代履行是現在水源供應短缺之虞地區使用再生水辦法就有機制,一般情形是三方簽訂用水契約,用水端園區主管機關、用水廠商以及地方政府,如果要換水,又會再多一個近端的換水廠商,變成四方,協商過程確實會更加複雜。(編輯潘羿菁)110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