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災害搶修 僱主未落實安全整備最高可處30萬元
新北市勞工局所屬勞動檢查處26日提醒,災後復原3原則「巡檢」、「評估」、「防護」,並指出僱主若未落實各項安全整備工作,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新北市勞檢處提供)
凱米颱風遠離,但災損復原工作現在纔剛開始。新北市勞工局所屬勞動檢查處提醒,災後復原不要忘記安全整備,務必落實「巡檢」、「評估」、「防護」3大重點。勞檢處長林澤州表示,僱主若未落實各項安全整備工作,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更要負起刑事及民事責任。
勞檢處表示,颱風最容易造成電力中斷、邊坡土石滑落、道路坍方及建築物毀損等災情,從事修復工作前,就應該依照危害種類準備各項防護裝備。例如屋頂修繕作業有「墜落危害」,僱主應於屋頂設置踏板及安全網,並讓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及安全帶;電力設備修復應注意「感電危害」,人員作業時應穿着絕緣防護裝備。
此外,勞檢處說,營造工地對於施工架、模板支撐、擋土設施等也需要確實檢查,如有鬆脫、變形或移位等狀況,也要儘早進行加固、更換或維修,以免發生倒塌而危害勞工。也就是先檢視毀損情況,再評估復原作業可能遭遇的危害,最後再提供對應的安全衛生設備保障勞工作業安全。
林澤州提醒,復原工作應先檢視毀損情況,再評估復原作業可能遭遇的危害,最後再提供對應的安全衛生設備保障勞工作業安全。並強調爲保障勞工作業安全,僱主應落實各項安全整備工作,否則依職安法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更要負起刑事及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