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富邦銀行與工會續簽團體協約 具體行動保障員工權益

臺北富邦銀行總經理程耀輝(左)與臺北富邦銀行企業工會理事長曹德俊續簽團體協約。(北富銀提供)

爲穩固和諧的勞資關係,臺北富邦銀行今與臺北富邦銀行企業工會續簽團體協約,以具體行動保障員工權益持續開創勞資關係新里程碑,凝聚組織團結協助企業永續發展目標成爲友善照護員工之企業典範,並進一步創造企業、員工雙贏的良性循環。

臺北富邦銀行今日舉辦團體協約簽約典禮,由臺北富邦銀行總經理程耀輝代表,與臺北富邦銀行企業工會簽訂團體協約;行政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臺北市勞動局局長陳信瑜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理事長鍾馥吉秘書長韓仕賢貴賓也蒞臨出席見證。

臺北富邦銀行行政長劉明藩表示,臺北富邦銀行於2015年與工會簽定第一次的團體協約,建立優於法令的勞動條件員工福利,更於前次團體協約屆滿前,展開工會團體協約之協商,歷經討論後達成共識,提供多項優於法令之員工福利,包括針對受到職災之員工可額外申請定額住院關懷金3600元,展現對員工之關懷。

生育育兒福利方面,除法定8周產假之外,增加第9、10周優於法令之產假,提供員工自由選擇,其中,第9周爲發給全薪,同時在生育補助上,第一胎補助1萬元,第二胎起每名胎兒補助2萬元,也另提供0至6歲子女每年3000元的育兒補助,讓員工無後顧之憂;在親屬喪假條款部分,針對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12天,大幅優於法定8天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