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胞大陸居住證9/1實施 福建1217個窗口受理申請

臺胞證是臺灣人赴陸所持證件中目前最常見的一種,9月1日起將再開放臺胞申辦居住證。(圖/記者蔡玟君攝)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國務院日前宣佈將實施《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發放屬於臺灣民衆在大陸的「身分證件」。福建政府今(2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自9月1日起福建開放1,217個受理點,受理港澳臺居民申請居住證,居民可享3項權利、6項公共服務及9項便利。

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杜清森表示,目前公安機關正忙着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最後階段籌備工作,相關工作人員培訓、受理系統和制證設備聯調測試、制證材料調運儲備和相關行業應用終端升級都在進行中,以確保9月1日如期開展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受理髮放。

杜清森提到,爲了方便港澳臺居民申辦居住證,全省公安戶籍辦理窗口均有設立受理點,共有1,217個,其中包括1,052個公安行政派出所,150個公安邊防派出所的戶籍辦理窗口和15個行政服務中心公安辦證窗口,所有詳細受理點的地址在9月1日前均會公告

由於9月1日恰逢週六,福建公安機關受理窗口將正常上班,受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請。居住在福建省符合申領條件的民衆,可至居住地轄區派出所受理點申請辦理,目前暫不支持跨居住地轄區異地申領。

福建省臺辦副主任鍾志剛表示,許多臺商、臺胞長期在福建工作、學習、生活當地也是臺灣民衆的主要祖籍地和聚集地,民衆目前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來往大陸不夠方便,居住證發放後,可與大陸的社會公共服務系統普遍相容,是一個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

鍾志剛也提到,制定實施臺灣居民居住證政策最大的意義就是便民利民、落實同等待遇,「是又一項力度大、含金量高的重大舉措」,該政策爲臺灣同胞謀取實實在在的福祉和便利,也爲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創造更好的條件。

福建省臺辦表示,將通過各種管道發佈居住證申領和使用的完整資訊,督促涉及持證人享有的3項權利、6項基本公共服務和9項便利的政策措施,申請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就能領到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