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拓明天及時任董事長與董事會秘書因未披露年度報告,被出具警示函

2024年7月5日,中國北京證監局公告,決定對北京開拓明天科技(簡稱:ST拓明天)及時任董事長和董事會秘書張可一、葉林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原因在於,截至2024年4月30日,ST拓明天未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違反了《非上市公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91號)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證監局要求ST拓明天及相關責任人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確保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