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觀財報|德明利及其董事長等收警示函

【V觀財報|德明利及其董事長等收警示函】深圳證監局1月2日披露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經查,深圳市德明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德明利)未及時披露控股子公司與關聯方合資設立新公司的關聯交易事項,未按規定對個別重大事項進行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內幕信息知情人未對知情人檔案進行確認。公司董事長李虎、時任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田華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根據相關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德明利、李虎、田華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