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不掉”的美容貸:辦祛斑套餐年卡卻背上貸款 三次要求取消都未成功

封面新聞記者 吳冰清

顏值經濟之下,美容消費日漸火爆,但你可得注意,變美套餐,可能是變美陷阱。

日前,四川省消委會公佈了四川省2023年消費糾紛調處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個,就涉及“美容貸”。

看到“半年內有明顯效果”的宣傳後,消費者申某在遂寧射洪市蕾特恩美容店購買了祛斑美容護膚服務。美容店向其推薦了祛斑套餐年卡,年卡價格爲每月1200元。

在幾次護膚後,申某才得知,美容店在未經其同意的情況下,爲其辦理了12期分期支付的“美容貸”。申某當即提出異議,隨後,美容店工作人員現場告知已取消貸款。

還未消費完,該美容店倒閉了,肖某未消費的服務轉至該美容店的連鎖店。到新店後,申某被告知需要新增部分服務項目才能使用,原貸款額度需調整爲每月約1676元。貸款不是取消了嗎?申某這才知道,此前的“美容貸”還在繼續着。

因該產品未達到宣傳效果,且仍未按要求取消貸款服務,申某再次要求取消套餐及貸款業務。這一次,工作人員稱12個月後可取消後續套餐。

2023年4月,申某再次到該美容店要求取消後續套餐及美容貸。這時,美容店的回覆卻是:與第三方平臺簽訂的貸款協議不能取消。

未經同意辦理的美容貸,如今怎麼也甩不掉,申某投訴至射洪市消委會要求維權。

四川省消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當下,一些美容機構以低息甚至無息,誘騙消費者以“美容貸”的方式“爲美買單”,消費者往往聽信宣傳後,對第三方平臺提供的電子合同未仔細查看,被低利率吸引,但辦理後會被收取各種名目的額外費用。

這個案例中,美容機構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辦理美容貸,且未明確告知消費者增加服務項目明細,不僅未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二十六條、第五十三條規定的經營者應全面真實告知信息、正確使用格式條款和按約定提供預付式消費等義務,同時也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及公平交易權。

最終,經射洪市消委會與新店、總店溝通協調和多次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商家退還消費者20800元,包括解決消費者網貸還款15120元,退還消費者支付的現金56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