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納骨櫃材料業者800萬元 苗栗苑裡前鎮長涉貪起訴
苗栗縣苑裡鎮前鎮長劉秋東涉嫌在起建苑裡鎮青埔生命紀念館第二納骨塔工程中,向納骨櫃所需的耐燃二級SMC複合材料廠商綁標索賄800萬元,遭苗栗地檢署起訴。(謝明俊攝)
苗栗縣苑裡鎮前鎮長劉秋東涉嫌在起建苑裡鎮青埔生命紀念館第二納骨塔工程中,向納骨櫃所需的耐燃二級SMC複合材料廠商綁標索賄800萬元,廉政署中區調查組獲報後報請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呂宜臻指揮偵辦,本(9)月10日偵結,劉秋東被依貪污罪嫌不違背職務行爲收受賄賂及刑法泄密罪嫌起訴,另郭姓及蔡姓廠商則分別依行賄罪及圖利、採購法等起訴,劉秋東事後已繳回犯罪所得800萬元,全案已移由苗栗地院審理。
苑裡鎮公所因青埔生命紀念館第一座納骨塔不敷使用下,興建第2座納骨塔,並於2021年4月28日啓用,總造價約1億8千萬,命名爲敬心館,當初第2納骨塔啓用時,因每個骨灰櫃永久管理費暴漲至4萬元,一度引起鎮民反彈,經鎮代會與鎮公所協調後,降價至每位1萬8千元,
全案是由廉政署中區調查組接獲情資後,報請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呂宜指揮中調查組及苗栗縣調查站共同偵辦,並於2023年7月25日、年11月8日等兩天,持苗栗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搜索。
經訊問相關被告及證人共18人,審閱卷證資料交叉比對後,查出李姓、郭姓廠商因事先得知納骨櫃所需的耐燃二級SMC複合材料,在國內僅有2間公司製造販售,2人即先行壟斷材料,並提供載有「SMC耐燃二級複合材料需爲國內生產」等文字的設計圖說,給擔任設計監造的蔡姓廠商,規劃以綁定材料的方式,使其他納骨櫃廠商無法投標採購案。
郭姓廠商並與劉秋東議定行賄金額,待郭某經營公司得標苑裡鎮公所納骨櫃增設工程案後,由郭姓男子交付共800萬元給劉秋東。
劉秋東等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檢方於9月10日偵查終結,起訴劉秋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行爲收受賄賂罪、刑法泄密罪。
李姓廠商李、郭姓廠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具公務員身分之人,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爲行賄及政府採購法之違法審查圖利罪。
設計監造的蔡姓廠商涉犯政府採購法第88條第1項之違法審查圖利罪,以及第89條第1項之受託辦理採購人員泄密罪,劉秋東並於偵查中並繳回犯罪所得800萬元。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