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跳脫白馬非馬詭辯 落實人民權益(吳子規)

「人民」概念的落地和實操還必須界定和尊重人民的權力、尊嚴和自由。但凡侵犯此三者就是侵犯人民,保護此三者就是保護人民。(圖/達志影像)

公孫龍的「白馬非馬」一直被當作詭辯,這就從文化的底層,制約了我們社會制度建設完善。所以非常需要對這個「詭辯」做深入探討,才能突破傳統的認知,從文化和邏輯的底層,修補現有制度建設的可能侷限。

戰國時期,趙國有個規定,「人可進城,馬卻不可以。」 公孫龍說:「白馬非馬,爲什麼不能進城呢?」 守城士兵說:「白馬是馬。根據規定,不管白馬或黑馬都不能進。」 公孫龍笑着說:「馬是名稱,白是顏色,名稱和顏色根本不是一回事。所以白馬這個詞,分開來說則是白與馬或者馬與白,這兩個詞的概念完全不同。比如,你找馬販說買匹馬,那麼他給你黃馬、黑馬都可以,但如果你說的是買匹白馬,那麼對方無論給你黑馬還是黃馬就都不合適了。由此可見白馬和馬根本不是一回事!由是『白馬非馬』。」

說公孫龍是詭辯確實不冤枉,因爲「馬」是本質屬性,「白」是表面特徵,馬不能進城,泛指所有的馬都不能,不管什麼表面特徵。公孫龍用「白」否定「馬」,就是用表面特徵否定本質屬性。買白馬,不要其他顏色的馬,只是在確定本質屬性後,附加表面特徵的要求;不要其他顏色的馬,並非不要馬,所以不能用不要其他顏色的馬來證明「白馬非馬」。但公孫龍的詭辯中包含着深刻的內涵,只是沒有做合理的伸展。馬是所有馬的共性,是抽象概念;白馬是個性,是具體的馬;個性不是共性,抽象不是具體。白馬是馬的一種,卻不是馬的全部,所以「白馬非馬」,這是公孫龍詭辯很有價值的所在。

同樣的邏輯,最小時間單位的飛鳥不動,每顆穀粒不是谷堆。但是,他沒有深入討論個性與共性,具體抽象的關係,沒有展開時間一連接,鳥就能飛;穀粒一多,就變成谷堆。他的詭辯把中國智慧帶到「白馬非馬」的門檻,卻沒有深入探討什麼是「馬」,沒有個性,哪來共性?沒有具體,哪有抽象?抽象不能否定具體,共性豈能否定個性!於是,國人的認知停頓在「白馬非馬」上,以致現在的制度建設有着太多的「白馬非馬」。

譬如,張三、李四、王二麻子都不是人民,白馬非馬!人民的面目就模糊不清,什麼是馬?誰都不是人民,人民是誰?爲人民服務,就不爲任何人,屬於人民的財產就不屬於任何人。文化沒解決的問題,就會讓權力恣意妄爲。「權力」說,我是人民,我代表人民,你們就爲我服務,你們的財產也都屬於我。「權力」說,你是人民的敵人,你就被打倒,被剝奪一切權力。以致前共和國主席困死地下室,孕婦生孩在醫院門口,「國王都不能進」的家可以被大白撬門砸鎖,入戶消殺…。人民就變成夜壺,需要時從牀底拿出來,以抽象的人民碾壓具體的個人。用完再將其塞回牀底,集體性記憶被抹得像啥也沒有發生過。只要用「人民」置換 「自由」,羅蘭夫人的話,「自由自由,天下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就依然在哀婉悲愴地迴響。

明確「人民」的關鍵是推進對「白馬非馬」的認知。馬是所有顏色馬的組合,人民是所有個人的組合。不爲個人服務,就是不爲人民服務;損害個人就是損害人民;保護個人,就是保護人民。馬是哺乳類,偶蹄目,只要有1匹例外,則馬的定義被顛覆。人民是所有人權力、尊嚴和自由的綜合,有1人被侵犯,則全體人民都被侵犯;不爲1人服務,就是不爲所有人民服務;只要人民的界定不清,那就沒有人是安全的。海明威說,「永遠不要對別人的不幸和苦難無動於衷,一個人的不幸就是全體人的不幸!」

「人民」概念的落地和實操還必須界定和尊重人民的權力、尊嚴和自由。但凡侵犯此三者就是侵犯人民,保護此三者就是保護人民。其中還有許多需要釐清的概念、法律、制度和程序,初心固然要記住,明確落實複雜的技術與路徑更重要。首先釐清「馬」與「人民」,纔不辜負先賢留下的「白馬非馬」的邏輯起點。

(作者爲大陸大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