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弱勢憲法戰 在野需全力備戰(陳冠安)

立法院21日院會處理國會改革案行政院所提覆議案。(姚志平攝)

國會改革法案覆議於21日進行表決,不出意外,最終結果以62票比51票,否決行政院的覆議,維持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刑法》修法案。票多的贏、票少的輸,藍白多數的國會結構,民進黨落敗是自然的結果。不過特別的是,相比5月中旬院會大戰,綠營從實體到社羣全力渲染動員,本週的覆議詢答和表決卻顯得船過水無痕,似乎有意儘早結束對其不利的國會戰場。

賴政府打的如意算盤,正如同行政院長卓榮泰在表決後的臉文所述,後續將會依據憲法架構下的程序,研議尋求憲法救濟,也就是進入到釋憲戰的部分。以目前《憲法訴訟法》規定,在釋憲聲請之後,憲法法庭依據第43條,得就案件相關之爭議、法規範之適用或原因案件裁判之執行等事項,爲暫時處分之裁定,效期至多爲6個月。而在暫時裁定之前,憲法法庭得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或爲必要之調查。

由此來看,對在野黨來說,短期內即可見必須應對政治與法律的雙重論述戰,絕不可輕忽。第一,包括暫時處分的前置調查、處分,以及最終裁判,以目前大法官的提名結構來看,憲法法庭或個別大法官釋出有違憲之虞的訊息絕非無稽之談。一旦成真,在野黨必須有強論述和強宣傳來予以因應綠營蓄勢待發的攻勢。

此外,面對憲法法庭的前置調查,在野黨此時此刻也應着手開始進行憲政、國際法制與法律實務的準備,唯有法律戰不落下風,前述的政治與宣傳戰纔有可能應對具有強大網路攻擊能力的執政黨。

尤其在野黨必須思考,對中間與年輕選民來說,憲法法庭在制度上的權威性,若單純以政治戰和宣傳戰應對所可能衍伸的負面觀感。這其實也很可能是民進黨之所以最後選擇棄守結構不利的國會戰場,轉而進行較爲擅長的社團動員,以及加速進入到有利的憲法戰場之緣故。

主流民調機構包括被視爲泛綠色彩者,近期調查皆指出多數民意支持國會改革,但部分民調同時也顯示,政黨對決的過程,藍白並未透過國會改革戰場重創反方民進黨的支持率。因此對在野黨來說,接下來關於國會改革的後續戰鬥,以及新戰場的戰略選擇,仍應步步審慎,否則可能出現社羣攻防的負面共伴效應。

而要擺脫憲法戰場的不利結構,除了備戰法律論述戰以外,也應在暫時處分之前,儘速啓動重大貪污腐敗案的國會聽證調查事項,藉此來強化國會改革的正當性,以及必要性。

國會改革不只是具備憲政高度的改革,也是能解決過往臺灣行政、立法關係失衡,導致貪污腐敗叢生的關鍵變革,更是臺灣政治重啓動的新契機。但權力的魔戒已讓民進黨全黨失心瘋,反對自己過去30年的國會改革與憲政運作主張,成爲反改革、反民主的獨裁倒退黨。

(作者爲中華青年公共參與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