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陷“保姆式”服務的工程師,平安着陸幻想破碎

心懷抱負的人爲何淪爲一心謀私利的貪官,最終掉進貪腐深淵?時任宜賓市江安縣城交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技術總顧問、總工程師黃林傑在退休返聘的第六年被查處,本應在崗位上繼續發光發熱的他最終戴上冰冷的手銬。

黃林傑身處留置室

1987年,黃林傑從省糧校土木工程電大畢業後回到江安縣糧食局,那時的他工作兢兢業業,不計得失、不計回報,才能逐漸被組織發現。但隨着職務晉升,圍繞在他身邊的“朋友”越來越多,受邀參加的應酬也越來越多,他逐漸忘記了初心、丟掉了使命,安於享受、樂於“賺錢”,多次利用職務便利,爲不法商人謀利,收取“感謝費”。

2023年10月18日,江安縣城交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解除與黃林傑的返聘合同;2024年1月,黃林傑因犯受賄罪,被筠連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二十五萬元。

想方設法賺“外快”,大搞權錢交易

黃林傑畢業後,懷着一腔熱血要建設好江安,能力得到提升、成績得到認可,而紀法學習卻停滯不前,權力的增長漸漸激發其以權謀利的私心。黃林傑利用職務便利開始搞起了第二職業,時間長達12年。

1997年至2009年,黃林傑通過監事、設計、預算、審計等營利性活動以及入股監理公司分紅,共獲利39.5萬元。他還利用自己的職業資格證違規掛證取酬。2015年,黃林傑與商人柯某約定,將自己的全國造價工程師資質和全國一級建造師資質交給柯某,柯某將資質先後掛靠在自己和朋友胡某公司,並以每年6萬元不等的標準支付“掛證費”。2016年至2021年,黃林傑累計收取柯某、胡某“掛證費”32萬元。

除此之外,黃林傑還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與他人合夥從事房地產經營,從中獲利。2013年,黃林傑與商人賴某以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名義開發樓盤,黃林傑出資80萬元,事後收回出資80萬元現金並分得4間門面和12.5萬元現金,折現共計95萬餘元。

黃林傑的貪腐行徑貫穿於他手中的每一個項目,凡是他接手的工作,無論是作爲項目負責人、業主代表,還是決算組成員、清算組成員,都想方設法爲商人老闆提供幫助,然後收取“感謝費”。

2010年至2014年期間,黃林傑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向招標代理商胡某某提供相關工程立項、招標條件信息等方式,幫助胡某某獲得江安多個項目的招標代理,黃林傑先後6次在辦公室、家附近收受胡某某現金共計40萬元,胡某某還在2021年至2014年每年春節以拜年名義送給黃林傑現金共1萬元。

黃林傑還通過指定工程的方式來爲商人提供幫助並收取“感謝費”。2013年,黃林傑將江安縣某個改造工程指定給工程技術人員熊某實施,事後收取熊某“感謝費”3萬元。

此外,黃林傑在管理工程項目時,屢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的紅包禮金和“感謝費”。比如,2020年至2023年期間,在管理江安縣的2個項目時,項目負責人鍾某先後12次在黃林傑辦公室、家樓下、飯店等地點以拜年過節名義送給黃林傑現金共2.4萬元。又如,2018年11月,黃林傑在管理江安縣某污水管網工程項目時,爲商人陳某在該項目設備採購中提供關照,事後收取陳某現金8萬元。

調查人員介紹,黃林傑收錢不分多少、不分地點,從剛開始收錢的緊張、害怕,到後來把管理服務對象的“圍獵”當作理所當然,對金錢來者不拒,對不法商人的賄賂坦然受之。

黃林傑收錢不分多少、不分地點 圖爲反腐宣傳圖

被信任“捆綁”,平安着陸夢碎

黃林傑伸手源於對商人老闆的“信任”。2009年,招投標辦合併到建管股以後,來找黃林傑打聽招標信息的人增多,經人介紹,黃林傑認識了商人老闆胡某某。胡某某會自發給評審專家“感謝費”,並且親自送到評審專家手中,胡某某的這種行爲給黃林傑留下好印象,黃林傑從心裡認可胡某某。實際上,這只是胡某某在利益驅使下的謀利行爲。

愛好當有度,生活上“不拘小節”,往往是“大節”失守的開端。黃林傑對洗腳、唱歌、跳舞的喜歡達到一種病態的地步,但凡有一天沒有去娛樂和享受,就覺得心裡沒有着落。商人利用這些“愛好”深深套牢黃林傑,讓他醉心娛樂、甘於被“圍獵”。

商人對黃林傑投其所好的“保姆式”服務以及由此建立起來的良好關係,讓黃林傑以爲自己與商人的“情誼”牢不可摧。但一次失敗的利益博弈讓黃林傑看清了商人“朋友”唯利是圖的本質。黃林傑請胡某某作爲招標代理,幫其朋友獲得項目,胡某某以其朋友出錢太少爲由未能成功拿下項目,黃林傑才恍然大悟,胡某某並不是把他當真正的朋友,而是看中了他手中的權力。但黃林傑早已被胡某某“捆綁”無法脫身。

2018年以來,黃林傑朝夕相處的領導、同事接連受到查處,依然沒有讓他醒悟,沒能主動向組織說明問題,直至2023年被採取留置措施。

黃林傑朝夕相處的領導、同事接連受到查處,依然沒有讓他醒悟,直至2023年被採取留置措施 圖爲反腐宣傳圖

其實早在2021年1月,黃林傑就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家法律法規被開除黨籍、降低退休待遇。但此次處理並沒有讓他迷途知返,而是幻想“平安着陸”。

據辦案人員回憶,黃林傑的專業知識非常過硬,從設計、施工、預算到工程結算審覈樣樣精通,但是法紀意識非常淡薄,疏於對黨紀黨規的學習,是名副其實的“法盲”。“我不索要,別人拿給我,我就收。這是商人老闆主動給的,不是自己要的,所以不算違法。”直至東窗事發,才暴露其紀法意識竟淡薄到如此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