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岡桶屍酒店女殺男友判27年半 法院判決理由曝光

臺中蔡姓酒店小姐和陳姓男友因金錢、感情糾紛,殺害對方用水泥封屍擺放神岡廠房,臺中地院國民法庭今依殺人等4罪判她27年6月;中院說明判決理由提到,蔡買封屍器具、假冒陳身分傳訊給家人,佯以陳還在世假象都有證據可佐,造成家屬天人永隔、社會恐慌,予以重判。

臺中地院指出,蔡女雖否認全部犯行,但根據證人證述、檢方所提手機通聯基地臺位置、手機數位採證、LINE對話、汽車旅館住宿註記紀錄、出入境資料、本票借貸資料等,不採信蔡女辯詞。

且蔡女是陳男入住汽車旅館後失蹤前最後相處之人,陳男2019年3月5日入住汽車旅館後,他的手機除有收訊資料外,就沒任何通聯紀錄,且陳失蹤後其手機基地臺位置,和蔡女的手機基地臺位置相符。

中院說,相關事證足認陳男是遭他殺,且陳體遭發現的神岡廠房是蔡女承租、支付租金,陳遺體被水泥封存包覆的物品、水泥打漿使用工具,蔡女都有購買紀錄,犯行足以認定。

中院審酌,蔡女犯後否認、避重就輕且說詞反覆,殺害陳男後還盜用他手機和家屬聯繫,冒用陳的身分,向陳的妹妹要求提供欠陳男債物籤立的本票,又僞造和陳之間的和解書,企圖免去債務。

法院說,陳家屬詢問陳男下落時,蔡還刻意隱瞞,並租神岡廠房以水泥封屍,惡性重大,造成被害家屬天人兩隔、心靈難以抺滅傷害,也對社會治安造成恐慌,至今沒向家屬致歉、賠償,綜合判斷後予以判刑。

臺中地院行政庭長李進清說明判決。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