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燒15輛警用車 40歲法籍無業男否認犯案:我是好人!
▲松山派出所縱火案,疑似由一名40歲的李姓法籍男子所爲。(圖/東森新聞)
臺北市松山派出所18日凌晨遭縱火,15輛警用汽、機車被燒成廢鐵,警方在調閱周邊上千支監視器後發現,一名40歲的李姓法籍男子涉嫌重大,20日凌晨已將他從花蓮拘提回臺北。李男凌晨3時被帶回松山分局時,全程以外套遮臉,口中還不停嚷道「我是好人」。
警方表示,李男於2006年來臺依親,與朱姓臺籍女子育有3名子女,但全靠朱女打零工及孃家資助維生。2013年9月,他因竊盜機車遭松山派出所查獲,被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判刑5個月確定,研判李男可能因此心生不滿,纔會於18日凌晨放火燒車,挾怨報復。
警方指出,李男在犯案後,透過河濱公園旁的小巷弄逃逸,爲了躲避追緝,還刻意繞到宜蘭縣南澳鄉;警方19日晚間搜索李男住處後,也發現了一張李男於凌晨1時許在桃園市內壢一所加油站加油的發票。
▼18日火警燒燬了15輛警用車,但李男被帶回松山分局時卻否認犯行,高喊「我是好人」。(圖/東森新聞)
由於李男居住的花蓮壽豐鄉十分偏僻,警方先前出動偵查車探查,引發李男戒心,原本他還想於晚間9時許騎腳踏車偷溜躲避追緝,卻被及時接獲通報的警方攔下,出示拘票將他逮捕。
松山分局於凌晨3時許將李男居提回臺北後,他面對媒體情緒激動,不斷地大喊「我是好人!我是好人!」還說自己有3個小孩要養,「我沒有做這件事,車不是我燒的」。不過,由於警方已掌握部分證據,並扣查了李男的手機、與犯案時使用的手套,希望能透過偵訊讓他認罪,進一步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