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10點檔》男罹「愛戀妄想症」 癡纏前女友雙胞胎姊5年 妄想1夫2妻
黃姓女子遭李男跟蹤騷擾5年,相當崩潰。(中時資料照 葉德正攝)
新北地院認定,李男已觸犯侵入住宅罪,但經醫院鑑定,李是受到「愛戀妄想」精神症狀影響,導致辨識行爲能力減低,依刑法19條減刑後判拘20日,執行前須在醫院監護2年。可上訴。(截自中天新聞畫面)
屏東縣55歲黃姓男子追求已婚29歲曾姓女子不成,開車撞人並將人擄走,最後將曾女棄屍空屋。黃嫌長期跟蹤騷擾曾女,曾女曾2度報案也無法阻止憾事發生,也讓外界再度關注《跟蹤騷擾防治法》修法進度。
2015年曾發生一起案例,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原本與黃姓女子交往,兩人分手後,李男將目標轉移到黃女雙胞胎姊姊身上,不斷跟蹤、騷擾對方長達5年,黃女搬3次家仍無法擺脫,讓她瀕臨崩潰。
李姓的行爲包括跟蹤黃女搭公車、搭捷運,甚至曾在捷運上伸手摸女子的頭髮,連路人都看不下去;李男誇張行徑不只如此,甚至還拿複製鑰匙,闖進黃姊住處偷內褲、沾血衛生棉等,碰巧被黃姊發現,趕緊報警逮人。
黃女搬了3次家躲避,跟蹤男總有辦法找到,一星期站崗4天,信箱塞紙條,親筆寫下「即使你們外貌變的老了、醜了,我絕對還是會不離不棄的喜歡照顧你們」。甚至還畫全家福說,要和雙胞胎姐妺共組家庭。
最後黃女受不了向樹林警分局申請保護令,新北地院認爲黃女爲李男前女友的姊姊,符合家暴法「家庭成員」身分,聲請暫時保護令獲准。
李男被依侵入住宅罪起訴,判決指出,李男原本與黃女雙胞胎妹妹交往,但見到黃姊後,一見鍾情轉而追求姊姊,天天在公司及住家樓下站崗、跟蹤,甚至幻想跟姊妹倆結婚共組家庭,還寫了上百封幻想3人行的示愛信。
新北地院認定,李男已觸犯侵入住宅罪,但經醫院鑑定,李是受到「愛戀妄想」精神症狀影響,導致辨識行爲能力減低,依刑法19條減刑後判拘20日,執行前須在醫院監護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