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路逾1年 文創法有漏洞 黃牛僅罰75件
周杰倫大巨蛋演唱會門票23日開賣,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多位立委均針對黃牛票問題提出質詢,文化部長李遠承諾會針對打擊黃牛法案積極研議。(劉宗龍攝)
黃牛猖獗屢屢引發熱議,文化部去年修訂《文創法》,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按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票面金額或定價之10至50倍罰鍰;若涉及以掃票機器人、假資料等方式搶票,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透露,確實對黃牛有一定的遏阻效果。但立委陳菁徽表示,依現在的《文創法》檢舉制度,檢舉者還必須先買到黃牛票才能檢舉,希望文化部再根據實務問題修改法規。
過去警方抓到搶票、加價黃牛,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但法院常認爲這是「誘捕」、「釣魚」,超過5成都裁定不罰,修法後確實對黃牛有一定的遏阻效果。不過,因爲法條不夠明確,讓不少黃牛仍心存僥倖,警方已針對周杰倫演唱會黃牛,展開後續的網路巡查。
文化部指出,截至今年9月30日止,收受黃牛檢舉案共4021件,並計地方政府及警政單位自行調查之案件共4033件,屬《文創法》管轄並符合形式要件之加價轉售檢舉案共1105件,已裁處75件。總裁罰金額計529萬9190元。
不過有員警表示,《文創法》一些法條界定不夠明確,像今年國慶晚會有江蕙演唱,北市警方查獲15起黃牛及詐騙案,但要移送時,文化局卻表示,國慶晚會不算文化活動、不是認知中的售票演唱會,警方最後只能用違反《社維法》函送法院裁罰。不過,《社維法》規定,門票要花錢購買,再加錢轉賣才購成,國慶晚會門票並沒有售價,導致不少黃牛因而脫身,讓警方感到無奈。
北市刑大指出,周杰倫門票秒殺,目前網上已出現加5倍、加10倍的轉售訊息,警方將進行後續的專案巡查,民衆不管辯稱「代購」、「代刷」都算黃牛,呼籲民衆不要買、賣黃牛票,一有發現也可立刻向檢警舉報。
文化部長李遠表示,黃牛手法不斷變化,防治也必須不斷修法。而主辦方積極回報也十分重要,據悉周杰倫演唱會開賣,售票平臺在23日中午開賣前,已先以防火牆鎖定一批使用機器人的帳號,後續相關紀錄將由文化部送刑事警察局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