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好友妻4次還「有了」 渣男堅決不認帳仍被判相姦

吳姓男子上了好友妻4次,讓對方懷孕後還不認帳。(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一名吳姓男子因爲看上侯姓好友的中國郭姓人妻,多次相約至摩鐵租屋處發生性關係,但不慎讓女方懷孕後,他又不想要負責,氣得郭女丈夫坦承外遇,再由侯男提告妨害家庭,而高等法院日前依相姦罪判他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民事部分判他須賠償侯男20萬元,仍可上訴。

據判決書,郭女在2004年和40多歲的侯男結婚,並育有1子,後來到了2013年12月因爲知道自己懷了吳男的種,便離家出走,並提出離婚,沒想到吳男不願負責,因此只好向戴綠帽老公抖出一切事實

郭女表示,她在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7月間曾4度在摩鐵和租屋處與吳男性交,並不慎受孕,可是吳男卻全盤否認,完全不認帳,並稱小孩絕對不是自己的。而法官根據侯妻生產時間往回推算,郭女的排卵日、着牀日應爲2013年12月23日和30日,而她也證稱該期間有和吳男上牀,吳男也承認有去醫院探視她。

雖然後來郭女將小孩帶至中國,無法進行DNA比對,但法官認爲如果吳男不是生父,爲何郭女臨盆不通知侯男?還去探視,顯然是相信小孩是自己的,認定他和郭女相姦4次,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民事部分亦須賠償侯男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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