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老鼠偷國有地扁柏 警設路障人贓俱獲
山老鼠偷國有地扁柏,警設路障人贓俱獲。(大溪警分局提供/呂筱蟬桃園傳真)
山老鼠偷國有地扁柏,警設路障人贓俱獲。(大溪警分局提供/呂筱蟬桃園傳真)
55歲卓姓男子18日偷偷跑到桃園市復興區國有林班地盜伐,以自家車載運珍貴國有林木下山準備大賺一筆,當他沿着臺7線往大溪方向行駛,殊不知早被警方鎖定,大溪警方佈設路障,攔查並在他車上查獲市值超過60萬元的臺灣扁柏,訊後依違反森林法、竊盜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大溪警分局榮華派出所接獲民衆檢舉,指近日頻有山老鼠出沒,常趁半夜盜伐,員警調閱臺7線監視器、循線鎖定卓男,榮華所警員18日晚間執行巡邏時,發現監控車輛往大溪行駛,趕緊通報警網設置路障攔檢。
員警發現卓男駕駛的小客車後輪嚴重下陷,察覺有異狀,因爲彼此相識,先是和他打招呼噓寒問暖,待卓男熄火下車卸下心防後,支援警力趕到場,警方表明來意後他自知法網難逃,經同意打開後車廂檢查,發現大批肖扁柏當場人贓俱獲。
大溪警分局表示,林木長大不易,遑論是國有林班地內的保育林木,盜挖國有林木,嚴重影響森林保育,犯行相當惡劣,將持續加強大溪及復興山區巡邏及查察勤務,保護國家珍貴林木,防止有心人士伺機犯案。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王聖傑表示,盜採行爲已觸犯森林法第52條規定,針對在保安林內竊取森林主產物者,或爲搬運贓物使用交通工具者等情形,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贓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金。
王聖傑指出,竊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貴重木如紅檜、臺灣扁柏、臺灣肖楠、臺灣杉、香杉、紅豆杉、臺灣櫸、烏心石、牛樟、臺灣檫樹、黃連木、毛柿等,最重可處10年6月有期徒刑,併科贓額20倍罰金,請民衆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