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運將有前例!謝東憲6年前性侵日籍女大生 判8年6月
▲詹姓計程車司機下藥性侵來臺觀光的南韓女大生,檢方聲押獲准。(圖/東森新聞)
詹姓計程車司機(41)涉嫌下藥性侵南韓女大生,震驚社會,但事實上,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有外籍旅客碰上狼司機。2011年7月間,臺北計程車司機謝東憲搭訕迷路日籍女大生,將她載往土城山區性侵得逞,遭判刑8年6月定讞,已入監執行。
計程車司機謝東憲於2011年7月11日晚間9時許,在新北市永寧捷運站搭訕1名迷路的日本籍女大生,謊稱可以載她去找男友,卻趁機將被害人載到土城山區性侵得逞。雖然謝嫌很快就被警方逮捕,但法官卻裁定5萬元交保,引發社會恐慌。當時檢方提出抗告,法院重開羈押庭更裁,但謝嫌卻一度失聯,多日後才被拘提到案並收押。
謝東憲雖然落網,應訊時卻矢口否認犯行,辯稱是「你情我願」。檢方認爲他利用計程車犯案,惡行重大,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並首度利用性侵害案件求刑量表,具體求刑10年11個月。
法院審理時,謝嫌仍否認犯行,不斷辯稱雙方你情我願,還反指被害人脖子上的勒痕是「她自己掐出來的」;庭上,日籍女大生對於謝嫌的辯解感到十分憤怒,回想起案發經過,仍不時掩面哭泣。
一審法官參考司法院「妨害性自主量刑資訊系統」後計算出刑度,並審酌謝嫌犯行對被害人身心造成重大創傷,他卻始終否認犯罪,且並未賠償被害人,判決謝東憲8年6月有期徒刑。經上訴二審,高院也認定謝嫌犯加重強制性交罪,維持原判;最高法院於2013年5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計程車司機謝東憲於2011年間性侵日籍女子,到案後卻矢口否認,不斷狡辯。(圖/取自臺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