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綜合醫院副院長妻遭毆重傷 行兇男判囚4年6月定讞
知名醫院副院長妻遭打重傷嗅覺喪失,行兇男子判囚4年半定讞(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檢方起訴指控,高雄阮綜合醫院多年前爆發經營權之爭,當時副院長75歲的阮妻,遭宋姓男子埋伏痛毆重傷、嗅覺喪失,最高法院斥責行兇的宋男迄未說明真正犯案動機及目的,臨訟猶以不存在之行車糾紛飾詞掩飾犯案動機,依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刑4年6月定讞。
1946年阮朝英在高雄創設「阮內兒科診所」,後由4個兒子經營發展爲社團法人阮綜合醫院,2019年間,阮綜合醫院爆發經營權之爭,當時負責醫院財務的副院長之妻子出門時遭宋姓男子襲擊。
宋姓男子因有意「教訓」阮妻,2019年5月31日到高雄市阮的住家對面停車場等待,對方從停車場準備開車離去,且當時車窗未關,即上前詢問對方「是不是阮太太」,經對方回答「是」之後,宋男先以徒手方式從車窗攻擊坐於駕駛座上之阮的頭、臉部。
之後宋男又開啓車門,以棍棒持續毆打她的手腳及身體等部位,致她受有腦震盪、鼻骨骨折,其中所受頭、臉部傷勢部分,因傷及嗅覺神經而有嗅覺喪失情形,經治療後,嗅覺仍未回覆,而發生嗅能嚴重減損之重傷害結果。
一審及二審斥責宋男光天化日之下犯行,益見其行徑囂張、目無法紀,且迄未說明真正犯案動機及目的,又否認阮妻有重傷害結果,其惡性堪認重大,依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囚4年6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