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砍傷雙和醫院3醫護 確診男判刑9年4月定讞
新北市洪姓確診男子前年情緒失控,在雙和醫院持刀砍傷3名護理師。(本報資料照片)
洪姓男子前年因新冠肺炎確診被隔離在新北市雙和醫院,竟持刀先後砍傷3名護理師,且犯後還否認犯行,辯稱「全忘了」。最高法院斥責他造成的損害甚鉅且難以彌補,對廣大第一線醫護人員造成恐慌,7日駁回上訴,依2個殺人未遂罪、1個傷害罪,判刑9年4月定讞。
洪男2021年5月間因罹患新冠肺炎,入住雙和醫院負壓隔離病房,5月31日,他擅自走出病房尋找出口試圖離開,經施姓護理師攔阻並告知他不能離開病房區域後,他竟持檳榔刀刺向側身面對自己的施姓護理師要害部位。
施姓護理師受害後呼喊求救,蔡姓及陳姓護理師聞訊趕至現場出聲制止,洪男竟轉而持刀刺向蔡姓護理師,蔡見狀就往後閃避,但因站立不穩倒地,遭洪男持刀劃過上腹部後,扶起施姓護理師逃離。
洪男接着又持刀朝向未及逃走的陳姓護理師胸部刺過去,並在陳抵擋攻擊、嘗試奪刀未果而負傷倒地時,又持刀刺擊倒臥的陳姓護理師腹部。洪行兇時還不斷大喊「憑什麼把我關在這裡」,陳姓護理師閃躲後仍受傷嚴重。
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3個殺人未遂罪將洪判刑12年6月,案經上訴二審後,施姓護理師因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羣,審理期間無法到法庭陳述意見;陳姓護理師到庭作證時,每每情緒激動落淚,希望法官維護所有醫護人員,能有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
高院二審審結,痛斥洪男犯後否認犯行,還辯稱忘記發生什麼事,且被警方逮捕後在醫院隔離期間,仍持續辱罵護理人員,不配合其他護理人員的醫療照護行爲,但認定洪的行爲,只是犯2個殺人未遂罪和1個傷害罪,改判刑9年4月。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昨日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