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出規定:網上找工作,避開這些“坑”
王 鵬作(新華社發)
互聯網招聘市場規模快速增長,網絡招聘已成爲人們求職和單位招聘的主渠道。網絡招聘在爲求職者提供快捷便利服務的同時,也出現了部分求職者投遞簡歷後屢遭陌生來電和短信騷擾甚至陷入非法傳銷、情色招聘陷阱等現象。針對此類問題,人社部近日出臺《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下文簡稱《規定》),對網絡招聘服務活動准入、服務規範、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作出規定。據悉,該《規定》是中國網絡招聘服務領域的首部部門規章,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簡歷倒賣成產業鏈
“你最近在找工作嗎?”“最近有貸款需要嗎?”“我們這裡剛推出的樓盤要不要了解一下?”……即將大學畢業的小鄧準備找工作,在網絡招聘網站投遞了簡歷,之後卻頻繁接到刷單、貸款、賣車、賣房等騷擾電話和短信。
簡歷倒賣現象已形成一條完整的黑色產業鏈。據悉,簡歷按時效性被分爲一手和二手簡歷,實時一手簡歷最高能賣到一條5元。從通過“中介”花錢購買招聘平臺企業賬號、發佈虛假招聘信息,到借企業招聘賬戶的便利,通過“提取器”和“採集系統”不間斷地從招聘網站及接收簡歷的郵箱批量下載簡歷,再到通過貼吧、聊天羣等公然叫賣簡歷,將其提供給專門倒賣簡歷的“工作室”,用於招聘刷單等兼職人員,這條黑色產業鏈可謂環環相扣。
在售賣簡歷的產業鏈中,無論是售賣簡歷者、售賣企業賬號者、提供簡歷提取技術者還是購買簡歷者,其行爲都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法學專家表示,公民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繫方式、行蹤軌跡等,中國相關法律直接或間接保護個人信息。刑法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而作爲求職者簡歷接收者的網絡招聘平臺,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業內人士指出,網絡招聘平臺應認識到自身的管理和技術漏洞,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除了個人信息泄露,求職者通過網絡求職被騙的現象也時有發生。打算從事電商行業的小林看到一條月薪1.2萬元招採購經理的招聘廣告,有些心動。他面試兩次後才得知月薪僅6000元,通過各種考覈再加上績效獎金纔有可能接近8000元。
更有甚者,假借招聘的名義騙取錢財。合肥學生小劉在招聘網上看到一份招聘模特的工作,面試官聲稱“工作自由”“每小時200元”,但需要交5980元製作一張“模卡”,方便小劉接單。小劉一時拿不出錢,對方就建議她從借款平臺上貸款,並承諾她很快就可以賺回來,而當小劉貸款交了所謂的“模卡”製作費後,迎來的卻是“錢職兩空”。類似情況還有很多,不法分子往往以高薪、收益快等作爲誘餌,成功騙取求職者信任後,再以各種名義收取服裝費、技能培訓費、保險費、押金、手續費等,得逞後逃之夭夭。
有的平臺聲稱可以幫助求職者找工作:號稱“一條龍”服務,需要繳納一定費用;推出高價培訓課程,吸引求職者購買;宣稱可進行“付費內推”,承諾直推求職者去各知名企業實習……對此,有企業迴應,並未委託一些平臺進行“付費內推”,也絕不會以任何名義嚮應聘者收取任何費用。
更嚴重的是,求職者還可能陷入非法傳銷、情色招聘的陷阱中,對身心健康帶來巨大危害。日前數家網絡招聘平臺涉嫌情色招聘,隨後相關負責人迴應稱,涉事企業已經封禁,相關崗位全部下線。
新規出臺強監管
爲有效打擊網絡招聘中存在的種種亂象,規範和保障網絡招聘服務活動,人社部出臺的《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指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將運用大數據等技術,推行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等非現場監管,提升網絡招聘服務監管精準化、智能化水平。
針對目前網絡招聘中存在的求職者信息泄露、被收取費用等問題,《規定》明確,從事網絡招聘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建立完備的網絡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對用人單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不得泄露、篡改、毀損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個人信息和用人單位經營狀況等信息,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得向勞動者收取押金,應當明示其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事項。
《規定》要求,從事網絡招聘服務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依法在其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等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這有助於求職者快速辨別招聘網站的真僞。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指出,《規定》頒佈後,關鍵是要做好貫徹實施工作:一是做好《規定》的宣傳解釋,在全社會擴大政策知曉度;二是加強對各地的指導、培訓;三是加大網絡招聘服務監管力度;四是進一步培育和發展網絡招聘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