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水器害情侶亡 包租公判賠841萬

情侶租屋處洗澡因熱水器燃燒不完全中毒死亡,高院判決「包租公歐男總計須賠841萬多元。(本報資料照片

天氣漸冷民衆使用熱水器要當心歐姓男子套房出租給吳姓女子,拒絕吳的要求安裝熱水器強制排氣設備,前年吳與王姓男友洗澡時,不幸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她的父母提告求償,臺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認定,判決歐須賠償416萬8629元。可上訴。

刑事部分,歐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定讞。另名死者王男父母求償部分,二審高院認定王男使用熱水器未開啓鋁窗加強通風,也須負一成過失責任,判賠424萬多元。

歐男出租3處套房靠收租金爲業,2018年間吳女及王男在套房的浴室內洗澡時,因陽臺衣櫃雜物堆置影響室內空氣流通,且陽臺鋁窗僅開啓一縫隙,致熱水器燃燒瓦斯不完全產生一氧化碳,2人中毒死亡。

法官認爲,歐男負保持租賃物合於約定使用狀態義務,應使熱水器達到可安全使用的程度,但他明知套房陽臺因加裝鋁窗,空氣流通不良,卻未提供具備強制排氣功能,或加裝強制排氣設備的熱水器,須負擔過失責任。

高院認爲吳女使用熱水器時,疏忽沒開鋁窗讓空氣流通,須負一成過失責任,判歐須賠償吳的父母共416萬多元,加上先前須賠償王男死者家屬部分,總計「包租公」歐男須賠841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