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晚都沒睡!他疲勞駕駛自撞亡...父母竟求500萬國賠
高雄市一名黃姓騎士104年8月23日騎着機車載女友,行經雙園大橋一帶,因路面不平,失控撞上電線杆身亡。死者父母認爲路面與排水溝高低差是致死兒子的主因,申請國賠500多萬元。經高雄地院一審認定,黃男疲勞駕駛佔9成過失責任,15日判公路總局第三區養工處僅須賠黃男父母共28萬餘元。
據判決指出,黃男父母要求國賠500萬元,主張事發機慢車道所鋪設之柏油路面邊緣,與鋪設之排水溝間驟然出現約13公分之高低落差,致黃男機車碾壓過該路面落差處時控制不易,衝撞路旁電線杆後傷重不治。
公路總局第三區養工處則辯稱,原告所述的「機慢車道」應係指「路肩」,而路肩與排水溝間本應有落差,才能使路面雨水流入水溝中以達排水功能,係爭路段之路肩至路肩邊緣呈緩坡下降,高差7.5公分,路肩邊緣與排水溝間之落差爲10公分,符合原設計圖說及公路排水設計規範,該處對該路段之設置及管理並無欠缺。
而黃男女友則到庭供稱,當天跟男友去墾丁玩,因爲太興奮,所以前一晚都沒睡覺,回來的路上黃男睡着瞇瞇眼騎車,原本是騎在白線的左側,卻越騎越右邊,「騎到路肩與排水溝的交叉處,凹凸不平那邊,才斜下去撞到電線杆」。
經法院認定,雖路面排水措施需要依定高低差,但爲考慮行車安全,該路段落差過大,高度高達10公分且無緩降坡設計,不符合安全使用狀態,路面設置和管理確實存在缺失,但考量到黃男有疲勞駕駛之實,應負9成過失責任,最後僅判公路總局第三養工處僅須賠黃男父母共28萬餘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