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自行車挨罰 他稱買來就這樣 網看照喊:抓得好
一名宜蘭網友騎電動自行車上路,自稱沒違規卻被警方攔查開單。(翻攝自 爆料公社)
依照法規車輛沒有掛車牌禁止上路,但一名宜蘭網友騎電動自行車,沒超速也有戴安全帽,卻被警方攔查開單,認定是非法改裝並沒收車子,讓他喊冤車子買來就這樣子,哪裡改裝了?不過網友一看車子外觀,未掛相關車牌,前後輪胎面寬加大等,力挺警察開單「這是電動車?抓得好」、「沒牌上路,被開單剛好而已」。
原PO指出電動自行車買來就這樣。(翻攝自爆料公社)
這名網友在臉書「爆廢公社」抱怨,騎電動自行車上路莫名被警察攔查,他自認沒違規、沒超速,也有戴安全帽,卻被警察認定是非法改裝沒收車子,怒批沒收人民私人財產這樣對嗎?「警方說無法辨識,所以依規定認定我是拼裝車?說我無法領回。買來就這樣子,哪裡改裝了?」
然而許多網友看了原PO貼出的電動自行車照片,沒有車牌、車子前後輪加寬、加裝靠背,據原PO透露每小時車速還可達50公里,覺得哪是電動車,都認爲警察抓得好,「電動車還是要掛認證牌啊,你那麼高調,不抓你抓誰?」、「買來就這樣,但是賣的是拼裝,所以合理」、「買來就這個樣子代表就不該買呀!被扣剛好而已,真療愈」、「看到這種也敢發文,臉皮蠻厚的不怕被摑」。
依規定有紅色閃電合格標章的電動自行車,勿擅自改裝,按規定若擅自改裝變速裝置讓車速更快,可罰1800-5400 元。至於改一般裝置,如改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也會被處最高1200元罰鍰。
原PO被警察開了未掛車牌、擅自改裝慢速車2張紅單。(翻攝自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