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3男乘電動拖板車買得來速! 因「這原因」警無法開罰
彰化三名男子共乘工業用電動拖板車,進入速食店得來速車道購買餐點,這危險行徑被友人拍下PO網。(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彰化縣和美鎮的一家速食店,竟有3位男子,頭戴安全帽騎乘工業用的電動拖板車駛進「得來速」車道購買餐點。如此誇張的行徑,卻因法規漏洞而免於受罰。警方澄清,速食店內的快速通道並非一般道路,而僅有行駛於馬路上纔可依法處罰,最高可罰新臺幣3600元。
根據流傳於《社會事新聞影音社羣平臺》的一段影片,一位男性騎乘工業用拖板車,前後載着兩位友人,三人一起搭乘拖板車,前往速食店的快速通道購買「得來速」。一旁友人興致勃勃地將過程拍成影片紀錄。業者表示,免下車點餐的通道不限交通工具,只要能通過感應器即可使用。然而,這三人將危險視爲樂趣的行爲,着實令人捏一把冷汗。
影片曝光後,引發網路熱議。民衆紛紛表達自己的看法,有人認爲「很危險」、「怎麼從一般道路進來的」、「電動拖板車不算交通工具」、「三貼太危險了吧」以及「肇事責任歸誰」。不過,也有少數民衆替他們說話,表示「這段路沒什麼問題」以及「就只是想搞笑罷了」。
警方表示,和美分局已對此事故迴應。由於速食店內的通道並非一般道路,因此無法開罰。然而,若在道路上行駛,則會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條之1,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