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欠繳遺產稅姪子繳清!國寶楊麗花要連帶付他3395萬
歌仔戲國寶楊麗花與其夫婿洪文棟。(中時資料照片)
歌仔戲國寶楊麗花的婆婆過世後,有高達1億多元的股票遺產稅未繳,楊的夫婿洪文棟的姪子繳納完畢後提告,向已故的洪文棟繼承人索討按比例應繳遺產稅金,最高法院判決,洪文棟繼承人楊麗花等6人須連帶給付3395萬4537元,全案確定。
楊麗花的夫婿洪文棟2018年11月過世後,男子徐國璋自稱是洪文棟之子,提起確認親子關係訴訟,2020年最高法院判徐爲洪的兒子確定,故改姓名爲洪國璋,這次也被法院裁定承受訴訟,須與楊麗花等人,在繼承洪文棟遺產範圍內,共同給付給洪的姪子墊付的「遺產稅」。
這起因鉅額遺產稅引發的官司,是因洪家第一代洪萬傳和吳火獅共同創辦新光集團,洪萬傳和妻子洪彭瑞蘭共有洪文樑、洪文棟、鄭洪玉昆3名子女;洪萬傳、洪彭瑞蘭夫婦相繼過世後,由第二代洪文樑、洪文棟、鄭洪玉昆繼承遺產。
洪彭瑞蘭1992年死亡後,遺產稅及罰鍰金額累積達1億5854萬多元,其遺留關於新光集團各公司屬「洪家」所有的股票,洪文樑繼承1/3。1998年洪文樑死亡,經遺產分割協議由陳淑瑩、洪士鈞及洪士杰繼承,之後洪士鈞代表提起本件訴訟。
洪士鈞提告主張,新光集團關於洪家的股票遺產稅,當時由洪文樑遺產管理人與洪文棟等人簽了協議書,由洪文樑用繼承的新光股票繳納遺產稅及罰鍰1億多元,不足的部分再平均負擔,但洪士鈞主張當年計算錯誤,洪文棟繼承人等須返還4476萬7954元。
一審臺北地院判決洪文棟的繼承人楊麗花等6人,須就應繳納稅款4767萬多元,連帶給付給洪士鈞,鄭洪玉昆應給付4476萬多元給洪士鈞。二審高院認爲,洪彭瑞蘭的遺產稅在繼承人間之內部關係,由洪文樑等三房各依應繼分比例分擔。
高院統計洪文樑及其繼承人歷年繳納遺產稅的總額已逾1/3,另二房繳納總額則不足1/3,另二房就繳納不足部分,重新計算後,判決洪文棟的繼承人楊麗花等6人,連帶給付3395萬4537元,另外鄭洪玉昆給付4476萬7954元,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