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國稅局4件拘提管收1件繳清 追回1692萬欠稅款

北區國稅局局長王繡忠。(圖/記者吳靜君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北區國稅局今(19)日表示,今年轄區內欠稅拘提管收有4案件,有2案已經有繳稅款與罰鍰,其中1案已經繳納一半稅款;另一案則是全額繳清,共有1692.4萬元進帳。

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果有應納稅款,卻未依限繳納,將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但是如果執行署認爲,欠稅者有隱匿或處分資產情事,就會依據職權聲請法院裁定管收,追討欠稅。

根據北區國稅局的統計,今年拘提管收的案件共計有4案,包含桃園市有2案;新北市有2案,其中桃園市的兩案,一件欠稅金額爲865.3萬元,已經繳納的稅額與罰鍰爲433.1萬元;另外一案1477萬元,雖然還未繳納,執行分署也會採取其他強制措施。新北市的兩案則是分別欠稅1259.3萬元,因爲管收而全部繳清;另外,一個土地開發公司欠稅達4598.1萬元,也尚未繳納。4案共計追回1692萬元的稅款和罰鍰。

其中,繳納最多、且一次繳清的爲今年4月溫姓肉羹商人欠稅案,該肉羹商人從87年開始就未設稅籍,擅自銷售肉羹,大賺1.6億元,卻被國稅局覈定應該繳的稅額及罰鍰高達2,121萬元,但溫姓肉羹商人只願意繳841萬的營業稅

當國稅局催繳7、8次之後,在打行政救濟期間,開始出售名下3棟不動產、股票債券;又向人壽公司進行保單質借;銀行存款也提領一空,甚至7度遷移戶籍躲避追稅,遭行政執行署認定有藏匿資產3917萬元而遭拘提管收。溫姓肉羹商人家人在7日之內一次繳清所積欠的稅額和罰鍰1259萬元。

國稅局提醒,常有民衆以爲欠繳稅捐,只要處於「無資產狀態」,國家公權力便無從介入,但事實上欠繳稅捐前的財產移轉行爲,足以證明有隱匿財產的情事,各執行分署可依法採取相關的強制措施,所以民衆不要抱有僥倖進行脫產,而遭到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