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色手法曝!「狐仙徒弟」掰:和貴人嘿咻有助工作感情 2女求改運上當
▲被害人自認聽從楊男指示後,工作、感情都變得順利,因此深信不疑,未料落入陷阱。(示意圖/翻攝123RF免費圖庫)
屏東一名楊姓男子一人分飾兩角,瞎掰自己的師父是「狐仙」,對兩名想要改運的女子騙財又騙色,「楊是你的貴人,與他發生性關係,有助於工作及感情,如果沒聽從,就會感情糟糕,生活也糟糕!」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
判決指出,楊男2017年在朋友的聚會上認識17歲的小美(化名),兩人互加臉書朋友,他得知對方感情及工作不順,先於臉書建立另一個「LIN」帳號,佯稱先前問過「LIN」,「LIN」算命很準。不知情的小美因此將「LIN」加爲臉書朋友,殊不知開始落入陷阱。
楊男一人分飾兩角,登入「LIN」的帳號,稱自己的師父爲狐仙,要求小美取米撒在桌子上,拍照後回傳,便據此分析有關她的感情。小美認爲分析精準,其後有關工作、感情不順時,便向「LIN」求助,自認聽從指示後,工作、感情都變得順利,因此深信不疑。
楊男見有機可乘,透過「LIN」帳號對小美佯稱,「楊是你的貴人,與他發生性關係,有助於工作及感情,如果沒聽從,就會感情糟糕,生活也糟糕」,並教導她如何邀約對方至汽車旅館發生關係。她受此話術影響,雖不願與楊性交,然而在藉此改運心態下,還是和楊嘿咻6次。
▼小美和小花接連被騙。(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Pixabay)
後來楊男因小美介紹而認識18歲的小花(化名),他又如法炮製。小花因有感情問題想求助,經小美的介紹認識「LIN」,認爲詢問對方問題都獲得解答,因此十分相信。
楊男透過「LIN」帳號對小花佯稱,找楊出來發生性行爲,回程時要在楊的車上丟錢,有多少錢就丟多少錢,可以讓事事順利。小花因此和楊發生兩次關係,還被騙2萬3000元。
屏東地院法官認爲,被告爲滿足個人私慾,一人分飾兩角,對小美、小花佯以命運之說故弄玄虛,施加心理壓力,違背其等意願而爲性交,妨害其等身心、人格健全發展;又詐取其等財物,侵害其等財產權,犯罪動機、目的及手段均屬惡劣。
法官表示,且被告迄未能與兩名被害人達成和解,惟念及他犯後坦承犯行,另於最後陳述時當庭對兩女道歉,因此判刑8年;另外,詐欺取財罪判95天拘役,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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