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18歲女網友返家「一夜來3次」!渣男挨告辯:她說我節奏好

▲已有性前科盧姓男子去年8月間女網友誘騙返家,一夜硬上3次性侵得逞,女網友怒而提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盧姓男子去年8月間在臉書上認識女網友,死纏爛打硬是要見面,女網友赴約後,盧男藉故誘騙帶其返家,在臥房牀頭上擺着一把榔頭,向女網友宣稱「前女友是被他打死的」,並趁機在一夜之間硬上3次性侵得逞,女網友事後提告,盧男因有性侵案在緩刑期間,深怕被撤銷且罪加一等跪求女網友原諒遭拒被桃檢起訴;桃園地院法官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嫌將盧男判處5年6月,本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曾有性侵前科的19歲盧姓男子,曾遭地院判刑3年4月且在緩刑與保護管束中,去年8月在臉書通訊軟體上認識1名甫滿18歲女網友,盧男千方百計要求見面遭拒,後來女網友被其死纏爛打允諾在其住家附近見面聊天,但盧男辯稱女網友手機中的朋友是他妹妹,要騎車載回家與妹妹見面,女網友不疑有他遂與盧男同車返家。

盧男將女網友帶回家後,見盧男房間牀頭有1把榔頭,盧男竟恫嚇:「前女友是被他打死的」,未久盧男竟脫光衣服將其推倒牀上上性侵,還射精在其體內,10分鐘後盧男再度性起,二度性侵但未射精,女網友遭2次性侵後急欲返家,但盧男卻以疲憊爲由先行睡去,女網友驚魂未定不敢逃離也睡着,隔天清晨7時許,盧男睡醒後第3度性侵,過程中,女網友媽媽打電話詢問爲何整夜沒回家,女網友擔心遭遇不測,佯稱「自己與朋友吃早餐,等一下即會返家」等語,事後盧男騎車載女網友返家,女網友脫困後向家人哭訴併到醫院驗傷報警提告。

盧在警訊中辯稱,與女網友性交3次但對方都沒反抗,也沒有肢體推擠,第1次事後,女網友還稱讚我是所有約過裡面節奏最對的,只是我太急了,還沒嘗試過她的口技,我被刺激到才發生第2次,女網友指控我強制性交,我則懷疑她是仙人跳。

女網友則指證,當時被盧沒戴套硬上,她以腳踹企圖反抗但仍被性侵得逞,事後腦袋一片空白想要回家,但盧不肯隔沒多久又壓在她身上,第3次遇害過程中媽媽還打電話來,但擔心如說被性侵恐遭盧痛毆傷害,才強忍說沒事;女網友與其妹妹都作證,事發前後有接到其傳訊息被強硬硬上等事實。

女網友事後傳訊給盧表示要報案,盧隨即跪求原諒「拜託先不要、真的算我求你、我真的什麼都願意爲你做,勿報警,願意對你負責照顧你、先分擔你的生活費、一定會賠償你」等語,女子則回覆:「我現在覺得很骯髒,很無助快崩潰、我第一次遇到像你這樣變態的人」等語,盧還向女子央求「身上原有1條保護管束,可是被告第2次,已經在危險邊緣,求你不要報警」等語。

桃園地院認爲,盧男被罵變態不但沒反駁還繼續求情,解釋因前案受保護管束案緩刑已在撤銷邊緣,若女子報警,本件將成第3案,事關重大等語,偵訊時還聲稱自己稱遭女子仙人跳、你情我願辯詞不足採信;法官審酌,盧案發時年僅18歲,之前涉犯強制性交罪已遭判刑3年4月,又對網路剛認識女子硬上,犯後還矢口否認犯行,誣陷遭對方仙人跳,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處5年6月有期徒刑,還可上訴。

►「即日起,我退出老化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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