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美辰考街頭藝人落榜 文化局低調避談:不服可申覆
資深歌手潘美辰因對打鼓有興趣,上月報考臺北市街頭藝人執照,但考試過程卻鬧出表演不到一分鐘即被評審打斷,考完之後自評通過機會不大。而北市文化局13日公佈審議結果,通過的26組名單中沒有潘美辰的名字,確定落榜;文化局表示,不服審議結果者可於30天內提出申覆。
潘美辰上個月曾參加臺北市文化局在國父紀念館舉辦的街頭藝人證照考試,但考照當天潘美辰被警示「打鼓太大聲」,不到3分鐘就結束考試,當時她已無信心,苦笑表示,「很擔心考不上。我想如果沒通過,絕對跟技術無關。」
對於考試結果,文化局表演藝術科不願就審議結果多做評論,對於潘美辰未錄取理由僅迴應涉及隱私「不便透露」。
文化局昨天公佈「臺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展演許可」審議結果,並說明對審議結果如有不服,且具因審議進行程序不完備或評審委員在不涉及美學判斷評審意見上有偏見,致影響審議結果之決定等情形,得於文到後30日內,書面敘明理由向文化局提出申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