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裝起乩嚇少女脫衣「否則被車撞死」 猥褻3月逼穿「滿滿嘉明」內褲

嘉義一名16歲少女小芳(化名)透過朋友認識一名男子,男子某日到她家中在神明廳前自稱是乩身,要求她脫衣服,否則出去會被車撞死。(示意圖/shutterstock)

嘉義一名16歲少女小芳(化名)109年透過朋友認識一名男子,男子某日到她家中在神明廳前自稱是乩身,要求她脫衣服,否則出去會被車撞死,小芳嚇到照做後遭強行摸胸,男子之後還射精在她內衣內褲上,再要求她穿上,甚至偷拍洗澡畫面,法院判男子4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在109年1月透過友人認識小芳,後來與2名友人到小芳家中,在2樓神明廳恫稱「我是乩身要聽話脫衣服,否則出去會被車撞死。我朋友不聽我的話就被車撞死,這都是神明的意思」,小芳後來嚇到只好脫掉上衣、內衣,讓男子摸胸,之後男子在接下來3個月不斷猥褻小芳。

男子還曾要求小芳交出身上穿的內衣內褲,之後射精在其衣物上再要求穿回一次,之後還趁要求小芳洗澡時開視訊,他再趁機把裸體畫面截圖;法官認爲男子假藉鬼神之說而以怪力亂神方式違反女子意願,強制猥褻行爲,造成對方身心折磨及傷害,也破壞女子對人的信任感。

法官衡量男子高職畢業後,未婚、無子女,目前無業,生活開銷來源由家人提供,現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而在餐飲業打工之母親同住,及坦承犯行;依4項強制猥褻罪分別判處8個月徒刑,再依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爲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3年2月,合併判處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