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猥褻新婚女下體 惡辯:她拿口水抹內褲
▲新北市一名男子猥褻女鄰居下體,被逮後他惡稱:是她拿口水抹內褲。(圖/達志/示意圖)
新北市一名婦人日前因爲家中遭竊,自覺運氣不佳,隔壁開設神壇的鄰居得知此事後,對婦人誆稱可以透過按摩方式幫忙消災解厄。婦人不疑有他,結果卻遭對方脫光衣服猥褻下體,過程中還說「這樣按,爲什麼都不溼?」婦人事後報警提告,但男子竟辯稱「她拿口水抹內褲!」法院仍依強制猥褻罪判他1年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50多歲的陳姓男子在新北市三重區經營宮廟,去年2月他得知隔壁的女鄰居家中遭竊,竟向婦人誆稱她的八字和新婚丈夫不合,會面臨「錢關」、「身體關」等狀況,如果要破解的話得到他的神壇拜拜,自己則可以幫她按摩來消災解厄。
幾天後陳男幫婦人介紹一名鐵窗師傅,到婦人家中幫忙量制鐵窗,之後師傅離開後,陳男幫婦人按摩,但隨後竟脫去婦人上衣和褲子並猥褻她下體。過程中陳男還惡問「這樣按,妳爲什麼都不溼」,甚至還說「沒關係啦,把妳當女兒,不會亂來,神明都有在看。」婦人極力抵抗大喊,陳男才因此罷手,事後還要她別告訴丈夫,連忙離開。
婦人趁陳男離開之後,連忙打電話丈夫哭訴,並且報警抓人。事後陳男偵訊時辯稱,自己曾在婦人家中吐口水在地上,他懷疑是婦人拿自己的內褲抹上去,因此誣陷他性侵。但法院不採信陳男說法,加上婦人下體真的採驗到DNA,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