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管1年多 彰化縣微型電動二輪車車禍仍奪走8條人命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普及,車禍事故也不少,彰化縣前年有5件5人、去年則有6件6人死亡的A1(24小時內死亡) 事故 ,今年纔剛開始,本月21日凌晨在伸港鄉興工路再發生1件,造成共乘的2名移工魂斷異鄉。警方指出,騎微型電動二輪車仍須遵守交通規則,才能避免被取締,甚至釀成車禍。

這兩名印尼移工本月21日凌晨共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逆向行駛彰化縣伸港鄉興工路,遭由曾姓男子超速駕駛的自小客車撞及,兩移工均送醫不治。警方指出,兩移工共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釀成的此件車禍,分別有雙載、未戴安全帽及逆向等3項違規。

警方指出,騎微型電動二輪車,經檢驗酒測值超過規定標準者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若酒測值達0.25以上或酒駕肇事等不能安全駕駛的具體客觀事實發生,則觸犯刑法公共危險,未戴安全帽罰300元,雙載。可處300元至600元罰鍰,警方會再加強與監理站針對移工及一般民衆的宣導。

微型電動二輪車也被稱做電動自行車,過去因爲未納管,不用駕照、不用繳稅費,加上違規未有明確規範,或者罰額很輕,很多民衆常騎着趴趴走,尤其是移工最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因此,頻傳車禍案件發生。

交通部因此對微型電動二輪車採取掛牌納管措施,彰化監理站表示,爲了鼓勵民衆申請掛牌,民衆只要從前年11月30日起至去年12月31日期間內,投保強制險及完成掛牌納管,就可免收450元的牌照和行照規費,等同掛牌免費。同時,給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舊車車主有兩年申領掛牌的緩衝期,到2024年12月1日起,未申領掛牌車輛車主將被處以1200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

在祭出棒子與胡蘿蔔之後,彰化監理站表示,依據最新資料,彰化縣已有1萬0495輛微型電動二輪車申請掛牌,但應該還有更多仍未申請,爲了服務民衆不用舟車勞頓騎車至監理站辦理,監理站提供「到點掛牌服務」,民衆可至到點服務辦理微電車實車查覈,相關服務時間及地點可至監理所全球資訊網站內微型電動二輪車預約服務專區內查詢。

微型電動二輪車不得雙載,也須戴安全帽,否則被取締就要吃上罰單。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