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掉「老弱婦孺」 長者女性也得利

近來屢傳博愛座衝突,衛福部預告修正身障權法第53條,將「博愛座」修正爲「優先席」,優先乘坐對象的「老弱婦孺」修正爲「其他實際需要者」。本報資料照片

博愛座爭議頻傳,衛福部日前預告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將「博愛座」名稱改爲「優先席」,適用對象也從「老弱婦孺」改爲「實際需要者」。

持平而論,此次修正不僅讓法條的表面文字更貼近立法核心精神,也就是誰有需要,誰優先使用,同時能消弭社會對於長者及婦女的刻板印象,有助世代及性別平權。

隨着醫學及保健相關技術的進步,現代社會的長者不僅日漸長壽,不少人的身體狀況也與壯年族羣,甚至青年族羣不相上下。如果社會還膝反射式的持續將「老」與「弱」畫上等號,除了悖離事實,也可能抹滅長者的許多機會,如就業及參與體育活動。

同理,當代女性的能力與自我定位也與過去女性大不相同,作爲與男性完全可以平起平坐的角色,「婦」又爲什麼一定要繼續與「弱」相提並論呢?

不論符合社會現實還是彰顯平權價值,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老弱婦孺」通稱都已不合時宜。政府的其他法令若有相同字眼,也應通案思考是否與時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