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3鄉鎮危老公所 獲內政部2億多元拆除重建

苗栗縣大湖公所被評爲「危樓」,縣府協助向內政部爭取原地重建。(巫靜婷攝)

苗栗縣政府民政處指出,造橋鄉公所經耐震評估有安全隱憂,拆除重建案獲內政部初審通過。(巫靜婷攝)

苗栗縣政府爭取中央補助改建危老公所,獲內政部同意補助卓蘭鎮公所、大湖鄉公所及造橋鄉公所辦公廳舍拆除計劃,補助金額上看2億8000萬元,3鄉鎮有望在2023年啓用嶄新又安全的辦公廳舍,民政處指出,新辦公廳舍均朝原地拆除重建方向規畫,融入綠建築概念,並納入防災及無障礙設施

民政處指出,卓蘭鎮公所建於1967年、大湖及造橋鄉公所建於1975年,3者啓用迄今均逾46年,經耐震力評估都有安全隱憂,加上辦公空間陳舊侷促,地方期盼加速改建,但縣府財政有限,爲爭取經費縣長徐耀昌親率團隊拜會內政部,如今3案通過初審,3鄉鎮有望獲得安全的新辦公廳舍。

民政處表示,新辦公廳舍朝原地拆除重建規畫,卓蘭鎮公所預定興建地下1層、地上4層的建築,樓地板總面積約4275平方公尺;大湖鄉公所預定興建地下1層、地上3層的建築,樓地板總面積約3753平方公尺;造橋鄉公所預定興建地上5層的建築,樓地板總面積約3205平方公尺。

另外,內政部也覈定獅潭鄉公所行政中心耐震補強補助計劃,以及苗栗市公所行政中心詳細評估計劃,覈定經費分別爲1367萬6000元及49萬9500元。民政處指出,內政部前瞻計劃目前共補助苗栗縣7個鄉鎮公所辦理拆除重建,以及2鄉鎮公所耐震補強,補助金額上看6億4300萬元,位列22縣市之冠。

全縣18鄉鎮市公所,除了無耐震疑慮的竹南公館南莊等3鄉鎮公所,以及已獲補助9鄉鎮公所,其餘6個公所中,三義鄉公所已在2017年改建完成,泰安鄉公所規畫辦理內部裝修工程,另外4個公所縣府將視需求繼續爭取中央補助,期待老舊辦公廳舍全數改建,保障洽公民衆及行政人員生命財產安全。